公司的公益性捐赠怎么做账

2024-05-05 16:49

1. 公司的公益性捐赠怎么做账

公司的公益性捐赠做账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
确认盘亏、非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期末,应将“营业外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盘亏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是企业财务中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扩展资料: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的那部分后的余额工程。分情况处理:如果工程项目已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因必须试行运行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所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
应当自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待办理竣工手续后再做调整。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贷方登记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数,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支出

公司的公益性捐赠怎么做账

2. 请教 公司 对 公益性 单位 投资的会计处理。

有争议,说不清楚,投资不分红,捐赠不抵扣,两难。非要处理,两个都可以,因为这样出去,都得不到税法的抵扣

3. 私营制不赢利公益有限公司是否要每月做财务报表

我不算是来答题的,只是因为我查了下,没有查到像你描述的企业。所以我想问下你说的具体是什么企业?
因为在我的概念里,有
1、私营企业这个不用说肯定是要做财务报表的。
2、事业单位,适用与《事业单会计制度》,定期做财务报告,其中包括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3、非营利组织(不是企业性质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需要做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希望这些对你有用,也希望你回答下你说的是什么企业?????或者企业名称方便告诉下吗?

私营制不赢利公益有限公司是否要每月做财务报表

4. 法定公益金的会计处理

法定公益金——取消提取后的会计处理:《公司法》取消了企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规定,在财政部新的相关处置意见出台以前,企业是否应该继续计提? 对以前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企业是否应冲回?财政部于2006年3月发布的《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一并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仍有赤字的,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企业经批准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及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0]87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盈余公积金不得列支相关支出。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者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原属于公益金使用范围的内设职工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所需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应当严格履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并按照企业生产经营资产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企业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以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经董事会确定继续提取的,应当明确用途、使用条件和程序,作为负债管理。

5. 使用法定公益金的账务处理

  新公司法已经废除“法定公益金”制度。请参考下文: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6]67号 2006年3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我国第三次修订通过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的评估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或者接受其他企业的非货币资产出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其他的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行为,可以参照执行。


  二、关于公益金余额处理问题
  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同时,为了保持企业间财务政策的一致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一并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仍有赤字的,结转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经批准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及财政部《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0]87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后,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盈余公积金不得列支相关支出。
  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者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原属于公益金使用范围的内设职工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所需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应当严格履行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并按照企业生产经营资产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企业停止实行公益金制度以后,外商投资企业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经董事会确定继续提取的,应当明确用途、使用条件和程序,作为负债管理。


  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票的财务处理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回购股份,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财务处理:
  (一)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但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导致的股份回购,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如均属于同一股东最终控制的,库存股成本按参与合并的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投资账面价值确认;如不属于同一股东最终控制的,库存股成本按参与合并的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相关投资公允价值确认。
  库存股注销时,按照注销的股份数量减少相应股本,库存股成本高于对应股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低于对应股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金。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金;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二)因实行职工股权激励办法而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所需资金应当控制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额之内。
  股东大会通过职工股权激励办法之日与股份回购日不在同一年度的,公司应当于通过职工股权激励办法时,将预计的回购支出在当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作出预留,对预留的利润不得进行分配。
  公司回购股份时,应当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按回购支出数额将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转入资本公积金。
  (三)库存股不得参与公司利润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反映。

使用法定公益金的账务处理

6. 我公司接受一笔公益性捐款用于项目开发,这个需要开发票吗?还是需要开什么票据?做账怎么做

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公益性捐赠,应出具在当地财政部门领购的公益性捐赠票据。而对企业接受接受公益性捐赠,未做出要求。因为公益性捐赠不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应税收入,所以不用开具发票,个人理解开具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即可。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7. 年终需要做哪些会计分录呢?


年终需要做哪些会计分录呢?

8. 年终需要做哪些会计分录

年底结账会计需要分录如下:
利润和利润分配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年底结帐结转本年利润。
3.最后,用“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
(1)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大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盈利的,作如下处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如果“本年利润”的贷方数减去借方数小于零,则表示该会计年度企业是亏损的,作如下处理: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