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维修基金银行不放款吗

2024-05-10 18:58

1. 不交维修基金银行不放款吗

法律分析:是的,一般公积金房贷都要求提前交纳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不交维修基金银行不放款吗

2. 维修基金交了贷款没批能退吗

法律分析:可以退还,但用户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3. 贷款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不是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才开始交纳的。这个与办理贷款无关系的。
1、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贷款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4. 维修基金交了贷款没批能退吗

 可以退还,但用户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0月30日建设部第1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财政部联合签署并发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5.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一、交了住房维修费就能贷款了吗      贷款跟契税、维修基金是两码事。贷款是你跟银行之间以及银行跟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契税是购房合同备案三个月之内(有些地方在入住前)交齐就行,维修基金则是入住前要交的。一般来说契税和维修基金都在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交,至于银行放不放款,只要购房者的手续齐全,那就与其它两项费用没什么影响了。      二、住房维修费问题      维修资金分摊分以下几个部分:      1.维修资金应按受益对象所拥有该栋楼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比例分摊;      2.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摊额为维修工程总造价与受益房屋总建筑面积之比;      3.物业管理区域内楼房外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及责任人负担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4.楼房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幢楼房内全体业主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5.一幢楼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一个单元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该单元门内全体业主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的或擅自改动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对未缴交维修基金的业主,应按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维修费用;      8.未售出空置、出租或自用的房屋,由房屋产权单位按所占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维修费用。      三、有信用卡就能贷款了吗?那么容易吗      只要有信用卡,有了良好的信用记录就可以申请贷款,事实上,只有信用卡是不能直接申请贷款的。不过,借款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申请贷款。例如没有抵押物的,大可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银行对于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朋友审核较为严格,通常要求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好。不过小额贷款公司则不同,只要有稳定的工作和一定的收入,都是可以取得个人信用贷款的。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6.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贷款跟契税、维修基金是两码事。贷款是你跟银行之间以及银行跟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契税是购房合同备案三个月之内(有些地方在入住前)交齐就行,维修基金则是入住前要交的。一般来说契税和维修基金都在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交,至于银行放不放款,只要购房者的手续齐全,那就与其它两项费用没什么影响了。
一、维修基金放款条件:
1、维修项目属于维修资金的维修范围,并已超过保修期。
2、该物业区域已开立维修资金帐户,且账户内有余额。余额不足或列支范围内有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的,申请人已明确不足部分的承担主体或补足方案并承诺实施到位。
3、满足以上使用条件,且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简称“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应急维修除外),即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二、详解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步骤:
1、申请人向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维修项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确认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
2、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申请人应当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维修方案、工程预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等内容),编制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征求相关受益业主意见,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认可;
3、申请人持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业主意见表等有关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法理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7.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贷款跟契税、维修基金是两码事。贷款是你跟银行之间以及银行跟开发企业之间的关系。契税是购房合同备案三个月之内(有些地方在入住前)交齐就行,维修基金则是入住前要交的。一般来说契税和维修基金都在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后交,至于银行放不放款,只要购房者的手续齐全,那就与其它两项费用没什么影响了。一、维修基金放款条件:1、维修项目属于维修资金的维修范围,并已超过保修期。2、该物业区域已开立维修资金帐户,且账户内有余额。余额不足或列支范围内有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的,申请人已明确不足部分的承担主体或补足方案并承诺实施到位。3、满足以上使用条件,且经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简称“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应急维修除外),即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二、详解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步骤:1、申请人向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维修项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查勘,确认是否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明确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2、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申请人应当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维修方案、工程预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及分摊方式、工程组织实施方式等内容),编制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征求相关受益业主意见,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签字认可;3、申请人持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征求业主意见表等有关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法理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是不是交完维修基金才能放款

8. 贷款没下来应该交维修基金吗

维修基金一般是交房时缴纳,可以等贷款办下来再缴纳
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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