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报披露时间规定

2024-05-04 18:25

1. 四季度报披露时间规定

1、四季度业绩一般是不需要披露的,所以很多上市公司不会单独披露上市公司四季度业绩,而是和年报一起预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年报的预披露时间必须要在1月31日前完成、四季度报和年报披露时间应当在1月1日至4月30日。2、上市公司季报披露时间: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3季度财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3、财报显示, 金科汤姆猫第三季度营收4.85亿元,同比增长44.1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8亿元,同比增长54.9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1.8亿元,同比增长70.58%。4、结合前两季度财报情况, 前三季度, 金科汤姆猫营业收入14.02亿元,同比增长13.23%; 营业成本为2.47亿元,同比增长97.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8亿元,同比增长8.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3亿元,同比增长7.57%。5、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上市公司一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4月1日—4月30日;上市公司二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7月1日—8月30日;三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上市公司四季报(年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月1日—4月30日。拓展资料1、每个公司公布的时间不一样,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需在一定时间内上市公司需全部披露完,即三季报在10月底之前公布完毕,其具体时间以公司的公告为准。2、上市公司迟发季报的处罚类为:从规定披露时间结束日止,凡是未作披露的上市公司,下个月第一天起实施停牌。披露之后,投资者可以根据季报所披露的业绩来寻找买卖机会。

四季度报披露时间规定

2. 季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上市公司一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4月1日—4月30日;上市公司二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7月1日—8月30日;三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上市公司四季报(年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月1日—4月3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3. 一季报披露规则

 1、 公司板块的披露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 
  2、 公司的预约披露时间在  3  月  31  日前,正式披露时间则需不晚于  3  月  31  日,且创业板块的预告期需要在  4  月  10  日前; 
  3、 企业在深圳上市时,需要承担强制预披露义务,并且预披露报告需要在  4  月  15  日之前。 
  以上为一季报披露的规则。
   一季报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在股票市场之上,股票业绩在一季报中表现出大幅度上涨的状态,而这种股市状况则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刺激投资者的作用。股票投资者因此会大量地买入股票,推动股票价格的上涨。与此同时,这不仅会推动股票价格的上涨,还会使其直接出现涨停的现象,尤其是对于那些扭亏为盈的个股而言,假使一季报中的业绩下滑,使得投资者纷纷抛售,那么这将直接导致股票价格的走低。值得一提的是,部分投资主力还会利用一季报也就走高的消息,直接操作出货交易,从而使得股价下滑。

一季报披露规则

4. 年报预披露时间规定

年报披露时间一般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一般在正式披露前一段时间会进行预披露,这个没有强制性规定。除了年报,上市公司还需要披露1季报、半年报、3季报;这里半年报的披露时间在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补充资料: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报,那么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比如1季报末在4月30日前披露,交易所将从5月1日起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同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扩展资料:一、年报预报披露规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 对于深圳交易所的主板市场,在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或者下降50%的情况、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年度营收低于1千万元,应该进行业绩预告,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对于中小板市场,年报应该3-4月份进行披露的,在2月底完成年报披露业绩快报;年报披露在3月份之前的,不进行业绩快报披露;创业板中,在3-4月进行年报披露的,也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二、上市公司一定要出业绩预告吗?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当沪深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时需要进行业绩预告。而如果上市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三、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规定为: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业绩预告有两种方式: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主要对于当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加以预告,业绩快报更为详细一些。

5. 三季报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6.2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按照本规则11.3.7条的要求披露业绩快报。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

扩展资料
深交易所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表显示,健友股份和星网宇达等两家公司将率先于10月10日披露三季报业绩,紧随其后的中通国脉、青岛中程、天邑股份、光库科技等四家公司将于10月12日披露三季报。
由于10月12日开始,是国庆节后的第一个完整交易周,三季报披露将逐步增加,在10月12日至10月17日的一周中,预计有51家公司陆续披露三季报业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三季报业绩披露即将拉开序幕 机构高频点赞15只预喜股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有何具体要求?

三季报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6. 一季报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一季报业绩预告时间: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季报是指每三个月结束后的经营情况报表,分别分为一季报、中报、三季报和年报,其中一季报是指上市公司在1月到3月的经营情况报表,一般来说上市公司的一季度报表在四月份公布,而业绩预告一般要早于季报公布的时间,因此,股票一季度业绩预告也会四月份公布,其具体时间以公司公布的时间为准。3.除此之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即一至四月份,中期报告由上市公司在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即七、八月份,季报由上市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完成,即第一季报在四月份,第三季报在十月份。拓展资料:1.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时间不同的交易所规定略有差别,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季报一般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5号之前披露。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可以让投资者对公司的盈利情况有大致的了解,而且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会对股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比较好,会让股价攀升,否则上市公司的股价会下跌。3.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用户在买卖股票时要注意多个方面,比如公司的基本面、最近大盘的走势、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等,这些都会影响股票价格的波动,买卖股票时都需要注意。4.在买卖股票时投资者也要了解股票的交易规则,在国内买卖股票时当天买入的股票都是不能当天卖出的,必须等到下一个股票交易日进行卖出,也就是T+1交易规则。当天卖出股票的钱可以继续购买股票,如果想要提取出来,也只能等到下一个交易日。

7. 三季报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根据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

三季报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8. 三季度报披露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一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4月1日—4月30日;二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7月1日—8月30日;四季报披露时间为每年1月1日—4月30日。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