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国企改革内容是什么

2024-05-19 07:28

1. 三年国企改革内容是什么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国企改革重大举措的再深化。中央企业要准确理解把握其重要意义和核心要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抓好改革重点任务,以更坚强的决心、更坚定的意志、更大的力度推动落地见效,在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作表率。一、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董事会要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利;经理层要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推进管理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二、突出抓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业主责发展实体经济,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巩固“压减”工作成果,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深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体工作,确保2022年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三、突出抓好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务求改革实效。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要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推动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突出抓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大力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商业类子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充分用好已有明确政策,并支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骨干员工跟投机制,实施更加多样、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激励方式。五、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国资委将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更加注重基于出资关系,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加注重事中事后、分层分类,更加注重提高质量效益,把监管重点聚焦到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分类授权放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功能作用。[2]六、突出抓好“双百行动”等工程充分发挥专项工程的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改革措施的综合运用和系统集成,凡是要求面上企业做到的,纳入有关试点和专项工程的企业要成为样板、率先实现。七、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权,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法律依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明确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齐建、配齐建强、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等措施;二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包括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领域集中,打造高水平“双创平台”、加速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措施;三是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包括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设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渠道等措施;四是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包括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管理等措施。

三年国企改革内容是什么

2. 国企三年改革是指哪三年?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具体是指2020年,2021年,2022年这三年。问题是,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9月底,中办、国办的方案才出来,而地方国资委、各中央企业的《实施方案》就更晚了,动作快一点的,2020年年底出来了,比如广西、新疆、南方电网,等等;慢一点的,2021年春节后才出来的,比如北京,海南。三年行动什么时候结束?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各项任务必须全面完成。 目前,国资委以“决战决胜”这个词来表达对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决心。至于三年行动在2022年具体什么时候结束?以前说是2022年七一之前基本完成,后来又说二十大之前完成主体任务。最新的说法是“在二十大召开之前基本完成,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 总之,所谓“三年行动”,掐头去尾,实际上就两年左右的时间。
三年行动到底改什么?主要是八个方面的任务,具体而言,就是:第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第二,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三,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资本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第四、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激发企业活力。五、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第六,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第七,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八、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3.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核心是啥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是最新的改革方案,它主要考虑三方面问题:一是要把党的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三年行动当中去。二是把近年来“1+N”的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三是把这几年在“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一些经验,推广到下一步。

  按照当前进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还有一个中心,即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两大任务: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两个剥离:剥离非主责主业的业务,剥离办社会职能。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进程,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

资产证券化是集人才、项目、资金为一体的专业化工作,必须抓住后备企业董监高这些“关键少数”,培养“产业链+资本链+价值链”的思维方式,对标上市标准,做实公司治理、规范运营、持续盈利和市场竞争的关键指标。

2021 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是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 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也是对党十八大以来各项国企重大举措的再深化,确保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作出国资国企新贡献。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核心是啥

4. 国企改革三项制度是什么

《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党政机构改革符合提前退休政策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5.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是什么

法律分析: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改革的内容是 “员工能进能出” 伴随国企转型,国企中的人员也经历着转型,分配制度改革,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挑战,干部能上能下。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既是集团公司深化企业改革、打造国企新样板的重要内容,也是股份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是什么

6.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是指

法律分析: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7.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出自哪里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也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国企改革重大举措的再深化。[1]
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4][5]。9月29日,国资委召开视频会议,对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
截至2021年年底,中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中央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所管理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97.7%,地方国有企业中公司制企业占比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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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国有企业三项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