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

2024-05-19 14:08

1.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

我们承认,保护知识产权能够提供激励机制,激发出更多的创新。林肯曾经说过,“专利制度是在天才的创造火焰中添加了利益这种燃料”。然而,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是谬误。知识产权并不是惟一的添加剂,与赤裸裸的利益相比,名誉和好奇心或许是更好的燃料。知识产权甚至不是让创新者获得利益的惟一工具,比如说,我们可以用悬赏制度奖励创新者,而市场本身就已经发明了相当精妙的激励机制。即使没有专利,创新者仍然可以利用许多“天然”的保护机制,获得大量的收益。这些“天然”保护机制包括“模仿时滞”(由吸收新知识的成本造成)、“名声利益”(作为首创者)。一位叫Levin的美国经济学家对650名高级研发经理的调查发现,专利反而没有“模仿时滞”和“向下移动的学习曲线”等“天然利益”重要。在另一项有趣的调查中,Mansfield询问100名美国公司的研发执行主任: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将会有多少发明和创新不会出现。这100名代表来自12个工业集团,其中只有三种工业的代表认为这一比例会较高(制药业60%,其他化学工业38%,石油工业25%)。有6种工业的代表答案是基本为零(其中办公设备、汽车业、橡胶产品和纺织是0%,初级金属和仪器制造行业是1%)。认为比率很低的行业还包括:机械工业17%,钢铁制造业12%,电器11%),平均的比率大约为14%。Mansfield后来在英国和德国也做了类似的调查,结果与此类似。  即使知识产权保护了创新者的利益,但是,创新者的利益和全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吗?换言之,保护知识产权一定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吗?很多学者担心:专利体系的“赢者通吃”的本质会阻碍创新者之间的竞争,或是导致创新努力与投资的重复。还有的学者指出这一体系会导致发明者努力改进已有专利,而不是创造出真正的新知识,因而资源被浪费。考虑到科技进程的积累性和互动性,对关键创新的强有力的保护可能会延误竞争者创造出对世界更有用的革新。许多人还问为什么所有的发明尽管其社会价值不同,却都获得同样期限的保护及为什么保护期限长达17或20年。  在发展中国家,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能否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更值得怀疑。没有证据表明,在发展中国家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会鼓励更多的研发活动。实际上,最近在发展中国家所作的关于对科技问题的研究表明,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最重要的新知识不是可以申请专利的那种。发展中国家最需要的知识并不是从世界角度来说真正新颖的知识,而是更适合当地情况的知识。为了进一步吸收更高级的科技知识,发展中国家必须首先模仿和复制,在这种模仿和复制的过程中,其实已经出现了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学习并掌握新的生产过程需要付出努力;追踪新的技术发展也需要付出努力;评价和选择适用的技术业也需要付出努力;把新技术应用到本国的生产条件中,需要在生产过程、生产工艺、组织安排做出调整;这些努力均表现为对技术能力的投资,并导致本国有效使用技术知识的能力的提高。遗憾的是,这些在模仿和学习的过程中积累的知识进步却无法得到专利体系的保护。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国家不得不用幼稚产业保护和其他工业政策措施来鼓励这种科技发展(19世纪的美国和其他追随者就是这种情况)。不幸的是这些措施在当今WTO协议下是受到禁止的,尽管这些措施并不像所认为的那样有害。哈佛大学教授Helpman和普林斯顿大学教授Grossman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模仿行为反而能够促进发达国家的创新。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

2.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国内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

3.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

1  有利于调动人们从事科技研究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技和文化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2  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时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 
3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 知识产权制度日趋国际化 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在内容和申请审批程序上逐步简化和统一,日趋国际化。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无形性和易传播性,使智力成果十分容易越过国界而进入他国,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的国际保护,势必会影响、阻碍国际贸易及科学技术和文化的正常交流与合作。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我们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

4.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什么?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陶凯元表示,《意见》是中办、国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全面加快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解决“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法、著作权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陶凯元表示,《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顶层设计,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局性、体制性、根本性问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
据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率达到40.36%,创历史新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人数并没有很大增长,但审结的案件数和结案数都大幅上升,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双下降。”陶凯元认为,法院的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化解了大量案件。
“作为对创新的产权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知识产权制度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陶凯元表示,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意见》将“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作为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统一知识产权裁判尺度
《意见》在关于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方面要求,实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
“同案不同判会让人民对法律后果失去可预期性。” 陶凯元介绍说,人民法院主要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制定司法解释、适时制定司法政策、发布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等途径保证司法统一。
关于司法解释的出台,陶凯元透露,司法解释制度确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已经达到36件,“目前排在计划单上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解释大概有10余项,每年计划推出三到四项,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制度。” 陶凯元表示,司法解释为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的准确、有效实施提供了规范,也让下级法院在实际操作中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另外,《意见》提出的“完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作为统一裁判标准的途径之一颇受关注。据介绍,案例指导制度成立以来,截至2017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92个指导性案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占了20个,超过总数的1/5。“对于这种指导性案例,我们要求下级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陶凯元表示。

打造国际知产争端解决“优选地”
“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陶凯元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陶凯元认为,要想成为“优选地”,依靠的是高水平的审判质效。《意见》以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为两大抓手,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努力造就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他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表示,该院目前有30%的案件为涉外案件,其中就有许多为双方当事人均涉外,“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境外的当事人、权利人比以往更加愿意选择到中国,尤其是到知识产权法院进行诉讼。”
据介绍,最 高人 民 法 院也通过各种对话平 台,积极参与和引导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创设和修订,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国际规则。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进一步提升。

5. 为什么知识产权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为什么知识产权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6. 什么叫保护知识产权?

介绍了什么是知识产权,包括了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

7. 为何我国要保护知识产权?

首先,知识产权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古代时期交通闭塞,资讯匮乏,信息流通极度不畅,发明创造没有保护的客观条件,也没有必要。
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慢慢才衍生发明创造,但是集中的王权并不认可私人创造的独占性,从本质上来看,那个时期,所有的人都是皇帝的臣民,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什么都是皇帝的,那还何谈保护私权?
再后来衍生出了保护私权,但知产的保护也不是完全有利的,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来说,过度保护知产是一场灾难。打个比方,在落后的A国强调完全开放市场并与国际接轨保护知识产权,那么其他国家的专利、发明、现代化的科技只会一拥而入,实际上A国的发展只是农耕化的水平,既消费不起,自身的发展也受到了约束,因为别人把这些初级简单的发明都注册了,民族工业根本发展不起来。再比如药品方面,国际药厂对药品的收取的专利费都是巨额的,专利费都付不起,还谈治病救人吗?没药没器械,只靠医生,怎么救?

为何我国要保护知识产权?

8. 什么是保护知识产权?

作家李某所著的书于1998年5月由某出版社出版。2000年10月24日,某影视文化中心委托著名作家夏某创作反映某著名实业家生平事迹的另一作品出版。李某以该书侵犯其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经法庭审查,夏某书中的文字表述,有将近2万字与李某的书基本相同,有多处表述是根据李某一书的意思扩写而来。从整体看,被告的作品在基本情节的设置和一些人物的安排方面,与原告的作品有实质性相似之处,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夏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侵权损失9万元,判决夏某所写书的出版社和销售商停止侵权。
获取知识是提高人的智能的首要前提。知识通过社会交流传播,通过市场正常交易,并取得知识资产的价格收入,因此知识价值的存在,成为知识产权的基础。相对有形资产产权,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产权。
智力成果又称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知识产权从权利内容上讲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基于智力成果创造人的特定身份享有的精神权利,如著作人所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而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创造人依法享有获得一定报酬和奖励的权利,如专利、商标及作品的转让费、许可使用费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属于我国知识产权的范畴。
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创作、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权利。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等。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注释权和整理权。
专利权是指专利发明人对于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专利人对其发明的专利享有财产权和人身权。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发明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独占使用专利,有权禁止他人使用专利,有权处分专利,有权在产品或者包装上注明专利权标记。
商标权是指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的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商标权的客体即商标,是指能够将一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商标权的取得需要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于自己使用的商标,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经过审查核准,获得注册之后,即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权包括:使用专有权,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权利;禁止权,即禁止他人使用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权利;许可权,即商标权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转让权,即将其注册商标依法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当今世界,知识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助于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有助于丰富人们的生活。因此我们要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如不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引用他人作品要注明出处;不购买盗版书籍、盗版光盘等。
法律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二十九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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