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的电话号码

2024-05-03 10:49

1. 急求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的电话号码


急求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的电话号码

2. 上海12315投诉电话多少

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当以下情形发生时可以拨打12315:1、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

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当以下情形发生时可以拨打12315:1、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当以下情形发生时可以拨打12315:1、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2、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3、当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时。

3.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12366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不是12366,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需要购买生活消费,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纠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异议、抗议、索赔和解决问题等行为。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公益责任:(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则和强制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并进行检查。(4)就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查询、建议。(5)受理消费者投诉,调查投诉事项,调停。(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应通知鉴定意见。(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或根据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播媒介进行曝光,批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摘要】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12366【提问】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不是12366,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需要购买生活消费,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纠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异议、抗议、索赔和解决问题等行为。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公益责任:(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则和强制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并进行检查。(4)就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查询、建议。(5)受理消费者投诉,调查投诉事项,调停。(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应通知鉴定意见。(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或根据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播媒介进行曝光,批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回答】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12366

4. 上海12315投诉电话多少

第一步:微信搜索“上海市12315投诉绿色通道”公众号,然后点击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然后在下方的菜单栏中“消费者投诉”,然后点击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然后点击“我要投诉”,然后点击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然后同意投诉须知,完善投诉信息,请务必如实反映情况,确认信息无误之后,确认提交即可。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也可以采取信函、面谈或者互联网形式来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 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 投诉的日期。

5. 上海12315投诉电话多少

12315会对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且会保护举报人的信息,所以一般是没有风险的。
12315不受理的范围: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摘要】
上海12315投诉电话多少【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这里已经收到,正在为您分析问题,如果您有什么需要补充的问题,可以发给我,我好为您进行详细的回答!【回答】
我在掌门一对一线上报了课程,前段时间退课。一直没有人对接,反复投诉后现在还有一笔1386.96元未退回账户,反复投诉无果。邮件、统一服务热线10108868拨打打不通。请问可以拨打上海12315投诉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你直接拨打12315【回答】
12315会对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且会保护举报人的信息,所以一般是没有风险的。
12315不受理的范围:
(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回答】
需要拨打上海市区号吗?【提问】
刚刚拨打12315,那边回复说不在他们管辖内【提问】
12315不需要区号啊【回答】
你再次拨打一下试一试【回答】
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麻烦给个赞,谢谢!【回答】

上海12315投诉电话多少

6.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是12366嘛

法律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需要购买生活消费,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纠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异议、抗议、索赔和解决问题等行为。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公益责任:(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则和强制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并进行检查。(4)就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查询、建议。(5)受理消费者投诉,调查投诉事项,调停。(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应通知鉴定意见。(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或根据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播媒介进行曝光,批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7. 上海12315投诉有用吗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拨打12315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12315投诉有用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12315投诉有用吗      12315投诉有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拨打12315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12315投诉商家会怕吗      12315只是工商局内设的消费者申诉处理机构,也就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一般只做调解处理,不会作任何处罚。当然,如果商家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在调解的同时或之后,如果查证属实,12315会召集消费者和商家进行调解。至于消费者能否得到赔偿,因为12315并没有执法权,就要看调解结果了。如果涉及严重质量问题的话,他们会把相关情况通报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进行查处。      三、12315投诉流程是什么      (一)具体流程如下:      1、接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站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申诉、举报。      2、登记。对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申诉举报电话要予以录音。      3、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诉举报,决定受理。      4、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回复。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12315投诉有用吗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的介绍可知,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12315投诉是有用的。

上海12315投诉有用吗

8. 上海市消费者投诉热线是12366吗

法律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是12315。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需要购买生活消费,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纠纷,提出的书面或口头异议、抗议、索赔和解决问题等行为。消费者协会履行以下公益责任:(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则和强制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并进行检查。(4)就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查询、建议。(5)受理消费者投诉,调查投诉事项,调停。(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应通知鉴定意见。(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或根据本法提起诉讼。(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群众传播媒介进行曝光,批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