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2024-05-12 15:26

1.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律分析:妇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主要有:(1)要求公安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有权依法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诉讼困难,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救助;(4)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可以向大众媒介披露并批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2.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不管是什么时候,女性一直都是弱势群体,这和女性的身体构造和力气等方面有关系,所以发达国家,都出台了关于保护妇女的相关法律,下面来看看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吧。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1    女性占中国人口的48.47%,现如今女性的社会地位虽有所提高,但对于女性权益受损甚至被侵犯的案例仍比比皆是。女性柔弱的形象更容易成为心存歪念之人或不法分子下手的对象。
    同为女性,既然我们无法改变性别这个事实,那么,我们就应该通过了解和学习有关法律,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害。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如:公安、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投诉和寻求帮助。
     一、被侵害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例如:对于正在进行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制止和处理;
    对于侵犯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
    对于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于通过大众传媒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的行为,妇女可以要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二、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侵害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可以申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三、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 
    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同时可以向妇联等妇女组织请求进行诉讼需要的帮助。
     在遇到自己权益受损和被侵犯时的正确做法是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我相信女性遭到猥亵、【性】侵等这类的事件已不是个例,有很多女性因为羞于启齿而选择闭口不谈,从某些方面滋长了此类犯罪的发生。当然,也有很多女性理性的选择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女性权益受损或被侵害的事件还有很多,远不止上面所提及的案例,我希望越来越多的女性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了解和熟悉法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2     女性职场维权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1、招聘启事拒收女性违法 
    招聘启事拒招女性系性别歧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就业促进法》也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女性应聘者可据此提起诉讼,我国已有判决公司对女性应聘者支付精神抚慰金的生效判例。
     2、劳动合同“若干年内不得婚育”条款无效 
    用人单位在和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中特别规定“N年之内不得结婚、不得生子”的条款,这种条款无效。
    我国《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也有类似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在此提醒职场女性,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单位以此理由开除女职工,需要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3、婚育不能成为单位解聘女性职工的理由 
    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是女性公民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4、女性“三期”不是用人单位降职、降薪的理由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要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做出上述变更。
     5、劳动合同在“三期”内到期,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女职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
     6、“三期”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维权方法 
    女职工平时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注意证据的收集,避免日后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无证据提交的局面。
    如果被解雇女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
    如果被解雇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赔偿金,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除了制度与法律的因素,社会的因素、女性自身的因素都是构成女性权益保障体系最终发挥作用的决定力量。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指出:“一旦妇女有更多受教育的机会,她们的.才干便会在发展新型法律体制、新型经济体制过程中受益。”
    在当前中国社会对性别平等的社会心理与文化氛围的营造中,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与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具有同等作用,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女企业家应发挥引领作用,主导男女文化平等意识形态的主流话语
    促进发展成熟的公共社会服务体系,发挥组织力量,提高女性群体主体维权意识与参与意识,引导女性群体懂得如何借助外部力量和依靠自身力量实现自身权益的充分获得与保障。
    女性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3     婚姻中,女人如何用民法典保护自己? 
     01 、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如果男方有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女方的父母患重大疾病急需医治,而男方拒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则女方有权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02 、三个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的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因这三个时期女方的身体、精神都比较敏感脆弱,因此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离婚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申请则不受这一限制。
     03、 胁迫婚姻可以撤销 
    曾遇见这样的案例,女方在打工期间与男方相识、交往,相处一段时间后,女方认为双方不合适想分手,但男方坚决不同意,并多次扬言:如果不和他结婚,就杀死女方一家。
    迫于男方的威胁,女方遂与男方登记结婚。
    婚后男方对女方大打出手,女方不堪忍受,这时她便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
    考虑到在胁迫婚姻中,女方因被胁迫陷入恐惧或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
     04 、可以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或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基于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和男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个人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给自己充分的物质保障。
    
     05 、男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女方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男方对外举债,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男方自己偿还,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
    此外,像男方赌博、吸毒欠下的债务,女方千万不要帮忙偿还,可以咨询律师协助处理。
     06 、离婚时,女方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07、 离婚时,女方可以请求经济补偿 
    在婚姻家庭中,全职妈妈不仅要抚育子女、照顾老人,还承担着繁多的家务劳动,由此丧失了职业发展等诸多机会,离婚时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向男方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08 、离婚时,女方可请求经济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的规定,如果女方离婚时陷入生活困难,连基本的生活都很难维持,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09、 离婚时,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如果男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①重婚;
    ②与他人同居;
    ③实施家庭暴力;
    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⑤有其他重大过错。
     10 、女方更容易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生活中,孩子与母亲在一起的时间通常比较长,感情也更好,离婚后,孩子若由女方抚养更适宜孩子成长,法官可能会着重考虑这一点,并结合孩子本身的意愿来作出判决,因而在离婚案件中女性当事人更容易取得子女抚养权。
    以上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女人如何保护自己的相关规定,在婚姻中遇见问题不要怕,请积极寻求法律的保护。

3. 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

 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
                      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 现在我们也还能时常听到身边“独立女性”的呼吁,“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话不是假的,但是总是会发生侵害妇女权益的事情,那么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
    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1    一是要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拓宽妇女的就业渠道,造就有文化、懂礼仪的一代妇女人才,树立文明礼仪和谐的社会风尚。
    二是要使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知法、懂法,是要求妇女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懂得法律、掌握法律、自觉地运用法律,达到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妇女也要遵纪守法,不违纪、不违法、不犯罪,以自己的言行维护法律尊严。
    用法,则是要求妇女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与侵权行为做斗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很多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没有得到处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与被侵害妇女不懂法、不知法、不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关。
    
    三是妇女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自尊,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反对自轻自践;自信,就是想念自己的力量,坚定信念,反对妄自菲薄;自立,就是树立独立意识,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反对盲目地依赖顺从;自强,就是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反对自馁自卑。
    四自精神,正鼓舞和激励着我国广大妇女,在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赢得了社会的称颂。事实证明,提倡四自精神,对提高妇女地位,反对和消除对妇女暴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法律环境上,一定要赋权妇女。在处理相关的案例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她们自己的意愿,因为她们身处其中,她们自己的需求和意愿是最符合她们需要的,作为旁观者,有的时候给她们出的主意,不见得适合她们自己生存和发展。
    首先,经过这么多年,社会层面普遍的法律意识、素养有新的提高。女性一定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注意法律意识的培养;每个人通过学法用法,来维护法律的合法权利;
    在就业、人格、尊严方面,男女一律平等,这是宪法原则。要了解法律的内涵、要求以及企业应该遵守什么。运用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是一个正确的选择。经过这么多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已经形成共识。
    其次,法律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每一起案件的审判落实来体现。一些法律原则例如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在文化教育、劳动、同工同酬等方面的权利。具体变成法律的依据,要用实例给予启示。
    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2     女性职场维权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1、招聘启事拒收女性违法 
    招聘启事拒招女性系性别歧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就业促进法》也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女性应聘者可据此提起诉讼,我国已有判决公司对女性应聘者支付精神抚慰金的生效判例。
     2、劳动合同“若干年内不得婚育”条款无效 
    用人单位在和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中特别规定“N年之内不得结婚、不得生子”的条款,这种条款无效。我国《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就业促进法》也有类似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在此提醒职场女性,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约定,亦属无效,女职工结婚生子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单位以此理由开除女职工,需要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3、婚育不能成为单位解聘女性职工的理由 
    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是女性公民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4、女性“三期”不是用人单位降职、降薪的理由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要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应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做出上述变更。
     5、劳动合同在“三期”内到期,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女职工在怀孕、生育、哺乳“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女职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
     6、“三期”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维权方法 
    女职工平时应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注意证据的收集,避免日后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无证据提交的局面。
    如果被解雇女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期间的工资损失。
    如果被解雇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赔偿金,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除了制度与法律的因素,社会的因素、女性自身的因素都是构成女性权益保障体系最终发挥作用的决定力量。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曾指出:“一旦妇女有更多受教育的机会,她们的才干便会在发展新型法律体制、新型经济体制过程中受益。”
    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3     妇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主要有: 
    (1)要求公安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有权依法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诉讼困难,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救助;
    (4)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可以向大众媒介披露并批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法律是如何维护女性权利的 
    (1)制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配套的、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规,或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更切实可行。
    (2)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充实力量,加强领导,严格监督,确保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更切实可行。
    (3)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和偏远贫困地区,继续深入持久地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早婚,买卖婚姻,近亲结婚等违法婚姻。
    (4)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一切合法财产权利及时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
    (5)严厉打击拐骗,买卖,遗弃、虐待、迫害、侮辱妇女等犯罪活动,维护妇女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坚决取缔卖、淫嫖、娼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6)严肃查溺弃、买卖、残害女婴的犯罪活动,严禁利用现代医学技术进行非医学性的胎儿性别鉴定,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
    (7)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尤其要引导、帮助广大妇女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自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述权,健全妇女信访接待与处理制度,防止出现互相推委,久拖不决的现象,开展法律咨询及代理业务,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

女人要用法律保护好自己权利

4. 女生该用什么法律维护自己

 女生该用什么法律维护自己
                    女生该用什么法律维护自己,妇女和小孩可以说是这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了,人们经常可以在一些社会新闻上看到关于女性受害的消息,所以女生们都要好好的保护自己,那么女生该用什么法律维护自己。
  女生该用什么法律维护自己1   一、面对职场欺负的时候应该运用劳动法。 
  一般女性年纪到了一定地步的时候,就会招到公司的抛弃。他们重新培养一个年轻的职场女性,对于一定年纪的女性来说,她的后续升职和加薪都有了非常不稳定的因素存在。
  特别是等到自己怀孕的时候公司总会以一些莫须有的理由将自己辞退。面对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劳动法,帮助自己取得自己应得的补偿。每一个女性不应该因为自己怀孕或者是没有结婚而遭受到职场上的不公平的对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应该是平等的。
    
   二、如果遭受到了家庭暴力应该运用婚姻法。 
  如果在生活中遭受到了自己另一半的欺负的时候,应该正确运用婚姻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任何一方有资格去欺负另一方。更别提弱势的一方应该有受到保护的权益,当自己遭受到家庭暴力的时候,不应该去忍让,收集到证据,应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争取到自己应得的财产。
   三、总结。 
  这一次《妇女权益保障法》再一次修订是进一步的来保障女性在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对于女性来说,不仅要重视他们身体上的安全,也要重视他们心理上的健康。每个妇女都有自己应得的权利,不应该因为世人的偏见而对他们百般苛责。每一个女性都有追求事业和幸福的权利。
  女生该用什么法律维护自己2  女性在社会上遇到的不平等问题还是很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从工作开始说起。
  当代女性可以独立自主,经济独立,男性能够胜任的工作,女性一般都可以胜任,甚至在有的方面女性可以比男性完成得更好,因为她们有耐心、细心,可以比男性更好的完成某些任务。但是,为什么在找工作的时候,公司人事部会更倾向于选择男性而非女性呢?
  女性和男性在生理方面有差异,男性会比女性更加强壮一些,女性需要产假、婚假,有时候她们会因生理而延误工作效率,偶尔家里需要人帮忙,一般都是女性请假,因为大家普遍认为女性在处理家庭事务的时候可以更加“周到”。产假一请就是一个月,甚者更长,不请的话自己养不好身体,吃亏的还是自己,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但是,一般她们放完产假,就会发现自己的职位有所变化,自己的职位可能会被别人替代,而自己,就要从头做起。本来的前程摆在自己眼前,自己在努力一把就可以升职加薪,而现在,自己的位子被别人顶替,却也无能为力。更有甚者,还会因为要请产假被辞退。
  广东珠海一女子检查出怀孕后,告知公司领导当天被解雇,理由是之前有过辞职意向,多次协商无果后女子提起诉讼。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公司侵害该女子平等就业权,判令公司作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孕期工资损失和未休产假工资损失,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在录用他人时,企业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男女平等,男性享有的权利她们一样要享有,除非某些特定工作和工作需要使得某些职位一定要男性,某次任务一定需要男性,不能因为她们是女性就要遭受不平等待遇。
  她们享有平等就业权,要是她们遭到不平等待遇,她们可以据此反驳,相信法律会给她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女性受到的不平等待遇远不止如此。
    
  网红宇芽被家暴的事情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一个柔弱无力的女子竟然在电梯里被男朋友强制拖走,然后家中被自己的男朋友用极其暴力的方式殴打,被男朋友打到下半身失去知觉,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不敢有,因为据宇芽本人说反抗只会带来更加严厉的殴打。
  在家暴中,暴力的一方对对方不只是肉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控制,他们往往有很强的控制欲,想要受害者的世界只有他,拒绝受害者与他人社交,控制他们的经济来源。于笔者观之,家暴已经不仅仅是暴力,而是人权的侵犯。人是自由的,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受到的不仅是肉体上的伤害,精神上也饱受折磨。
  在大部分家庭暴力中,受害者都是女性,因为力量的差异,女性没有太多的机会还手,被殴打了也只能选择尽量保护自己,让自己少受那么一点点的伤害,让自己少一点点的痛苦。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可是,为什么,女性要独自忍受家庭暴力呢?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知道自己被家暴呢?有些时候,女人会被男人的花言巧语哄骗,男人在家暴后往往会和自己的女朋友或者妻子说,我只是一时冲动,我错了,对不起亲爱的,我再也不敢有下一次了。但是,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女性在被第一次家暴后选择原谅。邪恶,只会因你的原谅、沉默而变本加厉。在一次次的家暴后,大部分女性都是绝望痛苦的,我们走不出邪恶的深渊,身旁的男人好像总有办法让你屈服,让你遭受下一次的毒打。而如果告诉自己的朋友,不了解情况的人一般不会插手,因为这是小两口之间的事情,外人不好插手,要是帮错了一方,不好做人。
  但是,面对家庭暴力不能沉默,这个时候,站起来,勇敢的为自己进行反抗女性的柔弱,不应该成为伤害的借口。无良的暴力,才是我们努力消除的顽疾。一个好的社会,不应该让女性终日生活在惊恐中。
  女性在生活中还要注意很多,尽管社会上的普遍趋势是男女平等,但实际上,男女还是不平等的,女性在社会上会容易受到伤害,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不论何时何地,女性朋友都要好好保护自己。
  1、女生在独自居住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比如说,外卖送到楼下,不要送到门口,避免有不法分子有所企图。快递要记得抹黑地址,避免信息的泄露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在自己的阳台上挂上几条男士衣物,在门口摆上男士的鞋子,让不法分子觉得你不是孤身一人,不好下手。
  还要记得反锁房门,关好窗户,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遇突然断电,门外有小孩子哭等,不要贸然开门,你不知道,门后面隐藏的是什么。
  2、女孩子要是独自外出时,要提前将目的地,到达时间告诉自己的朋友或者父母,避免自己要是在路上出什么意外而没有人帮忙。滴滴顺风车事件告诉我们,女孩子独自出门,与朋友保持联系是非常重要的,有的时候,一句话,一个电话就保住我们的性命。
  要选择正规的酒店,才有保障。如若发现有人尾随自己就走向马路另一侧,必要时,在马路两侧反复穿行。向人多的地方走去,必要时,拨打的110寻求帮助。
    
  3、如果真的有歹徒图谋不轨,在寻求他人帮助时,应该迅速撇清与歹徒的关系,告诉旁人你不认识他,让旁人围观,从而得到帮助。如果对方想要强行把你拖拽走,这时,我们要坐在地上,或者其他可以阻碍他速度的动作,增加歹徒的难度。若自己处于劣势,不要盲目的和他人搏斗,想办法找机会报警,留意逃跑的路线。
  女性在生活中还是很吃亏的,她们可能会因为生理的原因而遭受不公平待遇,可能因为请假太多而不容易得到重用,她们都有各自的无奈。但是,女性朋友们要挺直背脊抬起头,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很多时候,不是法律没有保护到女性,而是,她们自己没有意愿去“解救自己”。
  像家暴问题,她们明明可以在第一次被家暴时就选择拒绝,离开,但是很大一部分的人没有,她们会因为情分,舍不得男女朋友之间的感情选择留下。但是已有一次的家暴让她们心寒了,而这个时候,已经晚了,施暴者知道你胆怯了退缩了,对他还留有一丝的念想,他就会变本加厉地去伤害你、威胁你、控制你。
  所以她们要在受到伤害的第一时间就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尊严。工作上也是,要是公司真的是不平等对待你了,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一定要记住,要为自己发声,为自己辩解,为自己找帮助,而不是保持沉默。人呐,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女生该用什么法律维护自己3   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义务。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5条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丧偶妇女带财产改嫁是否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0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女平等的财产权利。该法第34条还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夫妻共同财产中,妇女所享有的范围有哪些 
  按照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的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其范围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夫妻双方因继承或受赠与取得的财产(必须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妇女能否自主决定结婚或者离婚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对女性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是否会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除此之外,严重的家庭暴力可能触犯刑法其他的规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
   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可以如何寻求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可以向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寻求救助,这些单位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困难的妇女能否得到法律援助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及第54条之规定,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所以作为女性,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学会运用适当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所存在的问题。

5. 如何用法律保护女性?


如何用法律保护女性?

6. 专门保护女人的法律

 专门保护女人的法律
                    专门保护女人的法律,随着社会在不断的变化,以前的重男轻女也逐渐减少了许多,现在社会提倡男女平等,女人跟男人一样工作赚钱,下面我整理了专门保护女人的法律。
  专门保护女人的法律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的法律权利有以下几种: 
   一、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九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第十二条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二、文化教育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十六条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盲后继续教育规划,采取符合妇女特点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
   国家提倡和鼓励为帮助妇女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十九条 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专门保护女人的法律2   第一,刑事审讯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唐律疏议和宋刑统中均规定,对享有议、请、减特权的女性犯人,在审讯过程中,禁止拷讯,其定罪的依据是“众证”,即三人以上的证言。明清时期的审讯条例进一步规定,对犯有奸盗、人命等重罪的女性犯人,由本人亲自应诉,其他小事及牵连受刑的,可由子侄兄弟等男性代替,以保护其名声。
   第二、囚禁制度中对女性的特殊保护 
  汉朝有讼系制度,对孕妇经审讯后应关押入狱的,在监狱中可免戴刑具。汉景帝后元三年下诏:“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株儒当鞠系者,讼系之。”宋朝沿用了汉朝孕妇免戴刑具的制度,并对狱具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定。上狱具前,囚犯需要经监狱医生检查,以查明女性犯人是否孕妇。
    
  若是孕妇则可免戴刑具。对一般女犯,狱具的使用上也有区别,减少女性犯人所戴刑具。“禁囚,死罪枷、扭,妇人及流以下去扭,其杖罪散禁。”对囚犯的关押制度,宋朝沿袭唐朝的规定,对女性犯人单独关押,实行“囚徒贵贱,男女异狱。”改变了早期监狱混乱杂居的状态。明朝继续改革监狱管理,对女性犯人的关押措施成为世界狱政史上的创举。
  规定女性犯人关押不带狱具。除了严重的犯罪收监外,其他轻微犯罪的女犯,交付丈夫等有服亲属和邻里保管。《大明律》“妇人犯罪条”规定:“凡妇人犯罪,除犯奸及死罪收禁外,其余杂犯,责付本夫收管。
  如无夫者,责付有服亲属、邻里保管,随衙听候,不许一概监察。”减少国家监狱中犯人的数量,以加强对要犯的管理,同时也体现了对女性犯人的特殊照顾。
  专门保护女人的法律3   1、《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2、《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有何指引?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3、《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哪些权益? 
  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
   4、妇女享有哪些政治权利?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5、妇女享有哪些文化教育权利? 
  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6、《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妇女的哪些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男女同工同酬,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执行国家退休制度等方面,不得歧视妇女。
   7、妇女享有哪些财产权益?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7. 有哪些保护女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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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女人要学会保护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