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2024-05-01 10:58

1.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法律分析: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必要条款是否完备;纠纷解决及违约责任是否规定详细;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是否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2.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注意合同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时间、地点有无特别约定;注意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履行;注意明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和协议管辖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
一、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管辖法院
1.首先看合同对管辖法院有无约定,如有约定并且约定有效,根据约定确定。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中违约条款有哪些法律意义
合同中违约条款需要注意: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
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七)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八)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4. 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在生活中,许多人都会签一些合同,除了有正规的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外,还有一般的单位、个人之间签订一些相对简单的合同,那么,在签订这些合同的时候,除了内容之外,关于合同中的姓名、名称竟然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哦。
一、姓名、名称要准确。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只注意内容,而忽略了姓名、名称的准确性。所谓准确,就是一字不差,不能多或者少一个字,也不能用同音字代替。如果是自然人,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如果是单位,通过全国工商企业信息系统查询或者要求对方出示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经营执照等证件。这样避免了以后如果要诉讼,连对方准确的名称都没有的低级错误。千万注意,不要让对方写自己的艺名、笔名、曾用名等等,虽然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使用艺名、笔名、曾用名等等,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以对方的法定姓名为准,否则很难举证对方该艺名、笔名、曾用名所指向的人到底是谁。
二、合同首尾名称要一致。
在实践中,还经常遇到合同首部的名称和结尾的签字、盖章处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当双方产生纠纷的时候,首尾姓名、名称不一致,也会加大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说明义务。而这样的瑕疵完全可以在签定合同之初就完全可以避免的。
三、个人在每页签字、单位盖骑缝章。
如果一份合同超过两页及以上的内容,那么怎么保证每一页纸上的内容都是当初签订合同时候确定的内容呢?而实际中确实出现过有人故意把中间几页合同内容故意更换的情况。那么,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如果是个人,建议在每一页都签上自己的名字,如果是单位,则建议单位盖骑缝章。所以,不要图省事,就在合同的最后签名的地方签字盖章。
四、个人私章签名需慎重。
有的人还拥有私章,平时对外签字或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喜欢使用私章,由于自然人的私章对外不具有公式的效力,对于这样的情形,对合同的另外一方需要特别小心,最好要求对方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而不是私章代替。
五、只有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效力。
有的单位说,这个合同只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单位盖章,对单位没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代表单位在合同上签字的,而且对单位有约束力的。所以,实践当中也出现了一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损害公司利益,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公司对外出具借条或者担保书等,单位完全不知情,最终可能不仅引得官司上身,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还款或者担保责任。

5. 签订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否则完全有可能签字人一旦调离或者对方耍赖说不是公司的人。
一、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尽职调查,做到对合同相对方各方面的信息清楚,对合同标的有关问题清楚。
(1)全面掌握合同相对方的主体信息
a合同相对方是企业的,要收集、调查相对方的企业名称,经济性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构成、主要办事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调查其有无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
b合同相对方是个人的,除要收集、调查其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个人身份证、是否对外经济投资、有无影响其履行合同的不良嗜好等)外,其家庭成员尤其是配偶的信息也需要调查收集,该两人是否有涉诉讼或法院执行的案件等债务负担等情况,尤其是其配偶负债有可能变成其共同债务,影响其履行合同的能力;
如果需要相对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对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及从业范围有无限制进行调查。
(2)合同标的要全面掌握
所谓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俗地讲,就是合同所要完成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交易。例如购销合同,要对所购商品的质量及相关的运输、储存等进行充分的了解。
(3)尽职调查中,要注意收集证明主体信息的企业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件,证明资质能力的资质证书、产品合格的合格证书等,如是复印件,原则上需要与原件核对,并由提供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多页的需要逐页签字或加盖骑缝章。

签订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6.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分析: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 
6、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7、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8、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7.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注意合同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时间、地点有无特别约定;注意明确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履行;注意明确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和协议管辖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8. 合同的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约定。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