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

2024-05-20 05:24

1.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

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6、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国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是?

2. 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

3. 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最低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条例只规定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费比例的下限,上限由所在城市自由把握。
扩展资料:
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住建部又专门下文规定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指出:
1、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4. 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缴纳比例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确定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5%。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是1比1,通常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二、住房公积金的特征: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

6. 请问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各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如下:
1、职工和单位双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时间
一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三天就可以到账。而且公积金的提取 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时间自己来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1、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3、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4、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5、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参考资料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_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7. 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8. 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你的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你的工资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各地的2015年住房公积金比例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或者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看最新的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通知!一、缴存基数(一)各缴存单位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二)201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二、缴存比例2015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12%。三、缴存额为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164元(单位、个人合计,下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得低于2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