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就业歧视,不能光靠求职者,就业歧视是哪些因素导致的?

2024-04-30 23:25

1. 叫停就业歧视,不能光靠求职者,就业歧视是哪些因素导致的?

其实在我的身边有很多的就业歧视,而有很多的职业呢,甚至是就是说自己都全不起自己今天小朋友想和大家一起来谈一谈有哪些职业会存在于这些问题,以及究竟应该如何改善?
就业歧视从何而来?最早的时候那也是因为有一些行业的工作性质是特别辛苦的,也正是因为这个样子,有很多人都不喜欢有很多人对于这种专业和工作呢就会有有色眼镜,不愿去应聘 。
慢慢的了这个职业也被很多人所诟病,甚至有很多人都会对于这个职业所从事的从业人员有一些看法 。
如何能够减轻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这个问题,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它的待遇不够好 另外就是他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所以一定要从这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个呢就是从新自待遇和各个方面上来讲应该有待提高。另外工作性质特殊的同时,也应该去宣传职业所存在的意义,这个样子有越来多的人可以理解,就会变得好很多 。
不要让就业歧视变成你无业的一个理由有很多人都说这个职业不是特别好,这个工作我根本就不想干什么的,其实真的如果有工作,你就去干一段时间,说不定你会爱上,也比你在家里面干等工作比较强,有很多特别热门的工作确实是非常不错,但是这也意味着他异常的抢手,而你如果不是那么优秀的话,那么这个工作凭什么 在你手上的另外有很多人,可能他本身的专业和这个工作差十万八千里 那你怎么可能去做呢?所以说做人第一个不要好高骛远,第二个不要做井底之蛙一定要选到一个适合你自己的工作,另外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他都有存在的一个意义,你不要去带有有色眼镜去看待你的同行或者是你自己 只有你自己有自信了,其他人才会给你自信。

叫停就业歧视,不能光靠求职者,就业歧视是哪些因素导致的?

2. 叫停就业歧视,不能靠求职者一个人遵守,消除就业歧视有哪些困难需要克服?

叫停就业歧视不能靠求职者一个人遵守,一定要靠大家一起消除。可能在刚开始的时候会遇到困难,但要及时的迎难而上。生活当中就得让自己有所奔头,才能够尝试到更多新鲜的事情,这也是用人单位不得对其所批评的。就业歧视在很多地方就有着隐藏的现象,比如那些公司不录用35岁的女性。想要消除的话就得杜绝这种现象,一定要选择实质性的做到。劳动者都是公平的,不应该存在这种差异。
要整改制度。有的企业在招人的时候就犯难,明明自己的上司让自己去那样做,可是却又不能违背。要想让企业有活力有奔头,就不能够设置权限,要进行整改制度。这些企业往往都是不理性的,也会给企业增加压力。应该鼓励那些人勇敢的去创新,勇敢的去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企业增加希望。制度整改之后,招聘的范围就会变得越来越广,他们就会有自己的工作。
不要设置学历。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因为碍于学历,自己没有办法被应聘上。如果设置学历的话,这也可能是存在着争议的,并且没有办法实质的落实。找工作不想有歧视,把这些排除之后,找起工作来就会非常的容易。一个人对自己理想当中的标准都是有一定需求的,在这个时候也是能够看出来的。设置学历就是有了不公正的待遇,没有哪个人的学历一直都是很高的,所以对他们来讲非常的不公平。不设置学历他们就有了门槛,就会勇于追求自己的梦想。现在的分数越来越高了,很多人都没有办法上自己理想当中的大学。既然要消除这种就业歧视,就要勇于克服困难,勇于做出改变。

3. 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

前不久,苏宁校招人员在广东工业大学宣讲会上宣称,招聘管培生只要985、211院校学生,而广工和广技师都是二本院校,其学生“自然”就没有应聘的资格,只能尝试其他岗位。
有学生认为苏宁此举涉嫌歧视,将此事发到网上,逼得苏宁处置了涉事员工,并在微博上发表了致歉声明。
这是明显的就业歧视。事实上,求职者在找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就业歧视。比如,性别歧视(只招男性、男性优先)、地域歧视(不招XX省人)等等。
今天这篇文章就跟大家仔细聊聊“就业歧视”这个话题。
1、法律是怎么规定就业歧视的?
我国在立法上对就业平等权进行了规定,法律保护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对求职者进行就业歧视,明文规定禁止4种歧视行为:
据《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特别强调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可见,《劳动法》明文禁止民族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宗教信仰歧视这4种情况。
有歧视倾向的招聘单位把求职者分成几个群体,对某个群体不予招聘,剥夺了这个群体和别的群体享有的平等就业权,破坏了社会公平,所以法律对此明文禁止。
2、不招非985和211,是不是就业歧视?
虽然211、985高校的生源质量、师资水平、教学水准确实在整体上要优于一般大学,却不能否认大学生存在个体差异,一般大学也有很多优秀生。
但是,优先招聘211和985高校毕业生在企业招聘中屡见不鲜,虽然有些企业并不明说出来,但他们甚至不会去双非学校招聘,即便收到非211和985学生的简历,有的企业甚至直接就扔进了垃圾桶。
那么,不招非985和211学生,这算不算就业歧视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第五条明确规定,严禁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凡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招聘活动,要严格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但是,教育部禁令只能规范高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他部门和企业尚无约束强制约束力。所以企业招聘中优先录用985和211还时有发生。
3、怎样判断是否属于就业歧视?
法律一方面禁止企业进行就业歧视,另一方面也赋予企业用工自主权。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可以开出一些条件,选拔出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录用谁不录用谁,都是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其他人不得干涉。
一般来说,判断一个招聘行为是否属于就业歧视,可以参考如下的标准:如果企业要求的条件是一个人天生的,后天无法通过任何努力来改变来实现的,就是就业歧视。比如,性别,出生地、民族等。但通过后天的努力和积累可以达到的条件,一般不认为是就业歧视。
比如,企业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这不属于就业歧视。
比如,企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择优录用,这也不是就业歧视。
比如,企业要求XX岗位的求职者必须具备X年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也不是歧视因素。
比如,企业要求求职者会英语八级,这个经过后天努力,完全可以学会,所以也不是歧视。
比如,企业要求具备什么样的资格证书,这同样不是就业歧视。
4、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办?
近年来,户籍歧视、相貌歧视、身高歧视、年龄歧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等在招聘过程中频频出现,引起全社会的不满。
有些企业表面上看没歧视,实际上是变相歧视。例如,招聘中,男性求职者要求本科学历,女性求职者要求硕士以上学历。
一旦遭遇就业歧视,求职者该怎么办呢?
比较容易想到的就是“维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法。试想,如果走上法律途径,企业还愿意招你么?即便你还能入职,入职后会过得舒服么?
我们建议遭遇就业歧视的求职者可以采取这3种措施:
第一,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建议求职者匿名举报,让劳动监察部门去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企业还不知道是你举报的。
第二,借助媒体的力量,博得舆论的支持。例如,苏宁就业歧视case中,学生发微博,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最终逼得苏宁公开道歉。
第三,求职者有权拒绝去有歧视倾向的企业就业。

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

4. 想要叫停就业歧视,不能靠求职者“一个人战斗”,需要哪些人的共同努力?

现代企业在招聘时会设置各种门槛来筛选求职者。其实如果单纯只看技能或者学历的话那还简单,但是很多公司总觉得人才不值钱所以故意提出一些极为苛刻的条件,比如限制年龄,外貌,性别,身高等等。这些标准一些求职者根本不可能达到,所以只能被拒之门外。这种才是赤裸裸的“就业歧视”行为,那么如何纠正此类乱象呢?除了求职者要坚持“战斗”以外,政府更应该提供必要支持。首先要健全反歧视的法律法规,其次要为打工人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第一,建立反歧视法律体系现在很多企业为什么敢歧视求职者?一方面因为当前的人力资源泛滥,另一方面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劳动法》虽然规定企业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作为筛选标准,但是具体实施起来难度非常大,而且在责任判定的时候也比较模糊。当一大群高学历毕业生和一大群低学历毕业生竞争同一份工作时,企业当然更加倾向于高学历的求职者。谁能说清这一定就是歧视低学历的人呢?招聘方可能会解释对方能力更强,过往经历符合公司录用标准,所以你根本无法反驳。

建立完善的反歧视法律的意义在于可以利用一个清晰标准来约束企业,让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这样任何公司就不敢随便歧视求职者了。如果都像国外那样求职者可以随时用法律的武器去控告公司,而且胜诉后能获赔几百甚至上千万美金的话,那么相信国内公司就再也不敢搞歧视那套了。

第二,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前面提到人才泛滥才是企业“针对性录取”的根源,而人之所以这么多其实是相对于岗位来说的。整个产业就这么大,能够提供的岗位有限,加上每年涌入社会找工作的人越来越多,那么公司肯定就只能用各种苛刻条件招人。所以政府必须想尽各种办法来扩大就业,包括扶持个人创业,鼓励新型产业发展,只有多手抓才能给广大打工人提供更多岗位。当人力资源被无限分摊到企业中时,歧视才会开始消失。

5. 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

这样的事情在求职过程中会经常发生,不要因为别人的歧视就对自己失去信心,因为歧视你的人不一定就比强多少,至少他的为人处事就不如你,所以没有必要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面对这样的歧视你可以一略而过,显示出你的宽容和大肚,让歧视你的人自己觉得无趣。记住一定不要和这样的人进行争吵,因为对方的无知和无趣,你的争吵也会降低你身份。聪明的你可以把这个歧视当做你人生的一个动力,时刻鞭打你,让你有动力和信心超过别人。



人们常说,山不转人在转,两个人也许就会在不经意间相见,如果有一天你和那位歧视你的人再次相见,你的成绩会让他刮目相看,甚至会后悔药当初自己的有眼无珠。人活一辈子没有一帆风顺的,时时都会遇到一些坎坷,只要把心态调整好,一些坏事也会变成好事的。

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怎么办?

6. 如何看待就业歧视,求大神帮助

就业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目前,我国的“就业歧视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别歧视性别歧视是各种歧视中历史最长、最突出的问题。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都公开注明要求应聘者“须为男性,或“男性优先。在条件相当甚至更优秀的情况下, 女性经常仅仅因为性别问题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年龄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将35岁作为一个界限,“35岁以下屡见不鲜地出现在 大量招聘广告的限制性条件中。求职者年龄在40岁、50岁上下的更是就业困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4050现象。  学历歧视用人单位人才高消费现象十分突出,许多用人单位不顾客观需求片面追求高学历。而另一个极端的现象却又是,有些用人单位不招高学历的,相反倒要求应聘者必须“本 科以下、“大专以下等等。  相貌歧视有些用人单位在挑选求职者时,优先录用相貌好的而不是成绩好的。许多女大学生为了找工作无心学习,而是忙于化妆打扮,甚至拍摄十分暴露的写真集以“扮靓简历 。  户口歧视有的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本地户口。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也推波助澜,公然违背国家政策,干预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本地人 。  履历歧视有的用人单位不注重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而是过分注重求职者的履历,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  工作经验歧视有的用人单位拒绝招收应届毕业生,要求应聘者必须有工作经验。  健康歧视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如“ 乙肝歧视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其实,没有传染性的乙 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就业的。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身高歧视不少单位都对身高有限制规定,如有的用人单位规定男性不低于一米七,女性不低于一米六等。  应对“就业歧视现象的对策  面对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社会各界就是否应该立法规范存在截然对立的观点。一 种是主张立法,赋予政府权力进行干预;一种主张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订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自主权,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  笔者也认为反就业歧视的最根本办法不是立法,市场发挥作用才是最根本的办法。即当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供求关系出现平衡或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业歧视问题才会得到根本好转。 另外,随着用人单位在市场上的优胜劣汰,用人单位观念趋于理性,就业歧视现象才会逐渐减少。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当努力增加就业机会,以缓解严重的“就业歧视现象。同时 兼采取其他多种措施,如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改变企业的不理性的用人观念;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建立全国统一的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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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何解决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学习方式、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一、个人怎么应对就业歧视1、正视现实,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思想准备。平等就业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就业歧视在一定时期内将长期存在并产生影响,这是在短时期内不可避免的。2、学会应对可能遭受的歧视。平时树立“职业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自信,不随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进行咨询,对自己的求职方向、求职技巧进行指导,发现自己的长处或缺点,以及在求职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视,然后从容面对。3、在遭遇歧视时要学会据理力争,必要时诉诸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来说,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各界人士就是否应该立法规范存在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是主张立法,赋予政府权力进行干预;一种主张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订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自主权,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二、国家怎么制止就业歧视1.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职业技能、职业规划、性格特点等应该告知公司,但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2.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4.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5.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6.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7.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三、女性就业歧视,事业家庭如何两全?1.女性有一些在职场上存在的一些劣势,但目前来说,这种劣势也逐渐得到一些改善。如果确实某行业、岗位(比如体力或和重在于强调性别)有这种情况,可以建议你短时间寻求类似岗位转岗,以求得在职场的延续。2.另外,如果短时间解决不了工作上的矛盾,可以把重心往家庭上靠,给另外一半腾出更多时间,从而协助他,这样也是一种支持。在这种支持中再慢慢选择行业,保持整个家庭的一种经济稳定。(不建议直接放弃工作,这样在短时间内失去一种平衡关系,不利于家庭的和睦)3.解决这类职场问题主要不要拖,否则可能一方面阻碍了你的职场(越往后机会越少)另外一方面带来的负面情绪会长时间积累,也会影响到家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 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如何解决就业歧视

8. 受到“就业歧视”怎么办?

国家明令禁止下列就业歧视。用人单位不得以下列理由拒绝招用你:
1、性别理由
2、农村户籍理由
3、身体残疾理由
4、乙肝等传染病理由
5、民族、宗教信仰等理由
    在招工中,您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上述就业歧视,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