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由房东还是租客

2024-05-06 07:19

1. 房屋维修基金由房东还是租客

法律分析:应该是租客。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是全体业主,跟租户无关。但是如果租房时候,跟房东有明确约定,那约定也是有效的。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由房东还是租客

2. 房屋维修基金由房东还是租客

法律分析:应该是租客。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是全体业主,跟租户无关。但是如果租房时候,跟房东有明确约定,那约定也是有效的。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3. 房屋维修基金由房东还是租客

应该是租客。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是全体业主,跟租户无关。但是如果租房时候,跟房东有明确约定,那约定也是有效的。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一、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是:1.如果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房东可以向租客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2.在约定租期届满前,房东单方面想解除与租客的租房关系的,房东应该向租客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志表示;3.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想涨房租,租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再协商房租问题。
二、租客应不应该交物业费
租客是否应该交物业费,主要看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物业费由房主承担,那么租客则无需缴纳;如果在合同中协商了物业费是由租客缴纳的话,那么就需要租客来承担,通常来讲,这种情况多见于商业办公性质的租房。
三、租房押金一般什么时候退
一般押金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当天返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清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财产有损失,应在扣除财务损失后返还。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由房东还是租客

4. 房租入住时维修基金是什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公共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问题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5. 房屋出租中的维修基金指的是什么

您好!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望采纳,谢谢

房屋出租中的维修基金指的是什么

6. 怎么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7. 房屋维修基金跟租客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
房屋维修基金与承租人没有任何关系。必须由房东交纳。维修屋顶是房东的责任。正规合同中规定承租人是无权改变房屋结构,所以也不用出改变结构的钱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房屋维修基金跟租客有关系吗?

8.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2、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3、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5、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6、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7、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