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指的有哪三检?

2024-05-12 07:01

1. 三检指的有哪三检?

工程中的三检指的是:自检、互检、专检。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注意事项:
1、上道工序不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作业,确保各道工序的质量。
2、对工序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明责任人、作业内容、质量要求等,作业前进行核定,作业过程中进行严格监控。
3、建立工序交接制度,使每个工序处于有效、可追朔性的状态。

三检指的有哪三检?

2. 三检有哪三检?

三检有首检、巡检、完工检或自检、互检、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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