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理财不包括的理财产品是

2024-05-09 03:48

1. 同业理财不包括的理财产品是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等。
同业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风格稳健、操作模式灵活、项目运作高效、客户体验至上。
购买其他商业银行针对金融同业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设立在中国境内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具有办理同业借款业务资格的非银金融机构开展的资金借出业务。
扩展资料:
银行同业理财的相关要求规定: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不得将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

同业理财不包括的理财产品是

2. 什么是银行同业理财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等。
同业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风格稳健、操作模式灵活、项目运作高效、客户体验至上。
购买其他商业银行针对金融同业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设立在中国境内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具有办理同业借款业务资格的非银金融机构开展的资金借出业务。

扩展资料:
银行同业理财的相关要求规定: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因理财产品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均归入银行理财产品财产。
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托管机构不得将银行理财产品财产归入其自有资产,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银行理财产品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管理人、托管机构因自有资产所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管理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不同理财产品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银行-同业投资业务

3. 同业理财有何令人“色变”之处,先看两个风险问题

第一、和流动性管理有关,大量银行资金委托到券商和私募。
    作为管理人,这些机构的管理能力没能跟上,到期兑付出现问题的情况近期开始增多。
第二、涉及银行内控。
    有银行购买同业理财,结果发现公章是假的,买的根本不是同业理财产品,钱被挪用了,这样的风险案件今年也发生了多起。同业理财动辄上亿元,对流动性的要求又高,各种风险的暴露,真的需要银行和资管同业提高警惕,好好反思。

同业理财有何令人“色变”之处,先看两个风险问题

4. 银行购买同业理财有什么风险点

同业业务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一是微观机制,也就是从事同业业务的这些机构自身面临的个体性风险;二是宏观机制,即是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张晓朴总结概括的Calico机制。

  微观机制方面:
  第一,同业业务存在较为严重的期限错配,会给单个机构带来流动性风险(LiquidityRisk)。这可以通过流动性覆盖率指标(LCR)来衡量,银监会今年3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对该指标提出了定量定性要求。同业业务做得比较多的银行,这一指标会明显恶化。
  第二,期限错配增大了很多单家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Interest Risk),甚至使其敏感性缺口发生方向性变化。例如,以前很多银行负债期限长于资产,因此喜欢央行加息;但同业业务是用很短期限的负债去匹配很长期限的资产,和银行传统的非同业业务的资产负债的配比方向相反。所以,同业业务的增加会导致银行从喜欢央行加息变成喜欢央行减息。问题的关键是,可能有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还不知道自己的利率敏感性已经发生了这种方向性变化。
  第三,集中度风险(Concentration Risk)增大。集中度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基础资产的角度看,一部分非标资产最终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矿产等限制性或投机性领域,增加银行在这些领域的风险集中度。二是银行之间的风险敞口大幅度增加,使得风险的相关性急剧上升。
  第四,集团传染的风险(Group-wide Risk)增大。很多银行通过银行下设的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从事非标债权业务,并且自己在表内持有,可能违反了关联交易、防火墙的内控要求和监管规定,使得风险隔离失效。
  第五,信用风险(Credit Risk)增大。一方面是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增大,另一方面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也需要纳入考虑。因此,银行或金融机构在从同业业务获利的同时,也承担了本来不需要同时承担的风险——既要承担同业敞口风险,又要承担非标资产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
  第六,从监管角度来看,大量的抽屉协议等破坏了合规文化,增加了合规风险(Compliance Risk)。这是一种对于金融生态的破坏,会使得监管难度和监管成本极大上升。
  此外,还有一种风险是高杠杆风险,一些数字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这一观点。有研究指出,2012年初同业资产杠杆率是8倍,而到2013年中旬杠杆率上升到了16倍。这些研究没有说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处理,如果可靠,那么同业业务也会通过提高杠杆而使银行的脆弱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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