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存量债务置换

2024-05-20 06:57

1. 什么是存量债务置换

债务置换又称为债券置换或者债权置换。债务置换与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不同,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
一、企业债券违约怎么处理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债券违约后,债权人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追偿:
第一是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达成债务重组方案;
第二是寻求司法救济,包括违约求偿诉讼,破产诉讼(重整、清算)等;
第三,对于有担保或抵押物增信的债券,债权人还可以向担保人追偿或处置抵押物就处置价款优先受偿。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债券违约后的一般处置流程为:
1、债券违约后,为了避免进入破产流程,大多数债务人会与债权人进行协商,提出追加担保,限制债务人的资产处置,给出后续偿债方式等一系列的债务重组方案;
2、当债务重组推进不利或超过一定期限还未兑付时,债权人往往会寻求司法救济;
3、若发行人尚不满足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违约求偿诉讼;
4、若发行人已经达到破产条件,债权人可以提起破产诉讼,之后大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实际操作中出现相关情况时,请密切注意企业发出的相关公告,避免因错漏企业信息而对自己的债权造成损害。
债券违约是指债券发行主体不能按照事先达成的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行为。债券违约分为长期债券违约和短期债券违约。
分类
(一)长期债券违约的定义长期债券或长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长期债券未到期前,债券发行主体破产或被接管。
2.债券发行主体不能在此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3.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
4.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5.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二)短期债券违约的定义短期债券或短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短期债券主体不能在债券到期日后3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等;
1.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二、公司债券分类方式有哪些?
1、按是否记名
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分配利润依据
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
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目的分类
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有无选择权分类
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三、股权交换(股权融资)
1、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2、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什么是存量债务置换

2. 存量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

一、债务置换和存量债务置换的概念
先来了解一下债务置换,它一般发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债务置换和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不同。债务置换是债券持有人在作出决定后,卖出一个或几个目之前持有的债券,用来和其他相同或者类似的市场等价的债券进行交换的躲避风险的一种手段。
债务置换是在差不多相同的时间购买和销售,用旧债券快速、有效地换来一套新债券的行为。它也是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危机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能够延长国债到期时间的一种方法。它是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挽回原来持有国家债券的人快要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讲,新债券期限会更长,收益比老债权高。债务置换又叫债券置换、债权置换。
而存量债务置换指的是财政部在甄别存量债务后,把原来在融资平台上代表政府的期限较短、利率高的债务、银行贷款或理财产品置换成了成本低、期限长的债务。政府短期的、高利息的直接债务变成了长期的、低成本的政府直接债务。简单来说就是政府以前的债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偿还的,就是政府的存量债务。之后再以政府的名义进行发债,用募集到的资金来还快到期的存量债务,其实就是变相延长还款时间,这个行为即为政府存量债务置换。
二、存量债务的分类
1.地方政府和需要国家经费进行补助的事业单位所举债的债务。
2.融资平台因为参与公益性的项目举债,需要依靠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3.融资平台在承担一些公益性建设的项目举债,能通过其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依靠自身的收益来进行偿还的债务。
4.融资平台在承担一些竞争性的项目建设而举债的债务。
在上述的分类中,有三类都是属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对于此类的存量债务需要在清理核实后,将清理结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汇总,最后上报给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存量债务需要要明确偿债责任,没有获得批准是不能擅自改变原有债权的关系,也不能将偿债责任转嫁给他人。
三、非政府性债务的处理分类
1.经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完全能够按时的把本金和利息都还上的债务。
2.经营项目所获得的收益,能够还上本金和利息,但是贷款的期限与项目的进程搭不上,贷款期限快到,但项目还没有完工产生的债务。
3.经营项目长期的收益能够将本金和利息还上,但是当期获得的收益不能还上本金,但是能付得起利息的债务。

3. 什么是存量债务置换

法律分析: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
法律依据: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

什么是存量债务置换

4. 什么是债务置换?

债权债务置换是指债券持有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行为,例如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债权债务置换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5. 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的,规定是什么

答:
债务置换(bond swap)不同于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 (Debt/Equity Swap)。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说,新债券期限更长,收益更高。债务置换又称为债券置换或者债权置换。
多种原因可导致投资者或债权人可能会同意进行债务置换。在一种债务到期时间之前置换极有可能出现偿还违约的债券是债务置换行为较为常见的动机之一。通常情况下,换得的债券低于预期的执行额度,甚至可能出现亏损出售。该债券的出售到导致原债券持有人所需缴纳的税务款项注销,并提供一定的对等或不对等额度以购买其他相似价值的债券,新债券一般附带较强力的信誉承诺。
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换得的新债券无法达到之前较为相等的价值,所以不会对预计利润为保底而设立强制解除措施,该手段有助于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性和债券的整体价值。新债券的销售会产生新的税收,作为保存债权人利益的最后手段,完成债务置换所得到的新债券将附带更高的收益,并设立更长久的偿还时间以预计资产收购的结果。

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的,规定是什么

6. 债务置换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7. 债务置换指的是什么?

债务置换不同于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它是债券持有人作出决定卖出一个或多个目前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
债务置换大约在同一时间购买和销售,有效迅速地使用旧债券换得一套新的债券。它也是政府为解决财政危机使用的一种延长国债到期支付时间的方法,通过发行新的债券来换回之前国家债券持有者手中的即将到期的老债券,一般来说,新债券期限更长,收益更高。债务置换又称为债券置换或者债权置换。
多种原因可导致投资者或债权人可能会同意进行债务置换。在一种债务到期时间之前置换极有可能出现偿还违约的债券是债务置换行为较为常见的动机之一。通常情况下,换得的债券低于预期的执行额度,甚至可能出现亏损出售。该债券的出售到导致原债券持有人所需缴纳的税务款项注销,并提供一定的对等或不对等额度以购买其他相似价值的债券,新债券一般附带较强力的信誉承诺。
绝大多数情况下,所换得的新债券无法达到之前较为相等的价值,所以不会对预计利润为保底而设立强制解除措施,该手段有助于保持投资组合稳定性和债卷的整体价值。新债券的销售会产生新的税收,作为保存债权人利益的最后手段,完成债务置换所得到的新债卷将附带更高的收益,并设立更长久的偿还时间以预计资产收购的结果。

债务置换指的是什么?

8. 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

个人债务置换的意思是债券持有人通过卖出一个或多个其所持有的债券,以交换其他被认为是相同或类似的市场价值的债券。个人债务置换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手段。
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什么决议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根据相规定,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二、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有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三、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有何不同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他们的性质不同,可交换债券是由公司股东发行的,债券到期之后可以选择与发行债券的股东进行可交换,将债券交换为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是由公司发行的,债券到期之后可以选择按事先签订的协议中,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