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必须要书面通知30天吗?

2024-05-18 20:19

1. 股权转让必须要书面通知30天吗?

法律分析:
需要,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必须要书面通知30天吗?

2. 股权转让必须要书面通知30天吗

需要,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3. 股份转让通知函怎么确定30天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需要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股东对于相关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3、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 4、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 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交纳相关税款,再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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