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社下属企业有哪些?

2024-05-20 12:03

1. 安徽省供销社下属企业有哪些?

亲,安徽省供销社下属企业共有20家在存续期内,还有一家已经被注销了。【摘要】
安徽省供销社下属企业有哪些?【提问】
亲,安徽省供销社下属企业共有20家在存续期内,还有一家已经被注销了。【回答】
它们分别是:1、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2、安徽省天诚商贸有限公司,持股62.4%;3、安徽天宏科技工贸有限公司,持股45.73171%;4、安徽省棉麻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5、安徽宝地新供销商业网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6、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9.5%;7、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8.44186%;8、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9、安徽省新世纪商务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5%;10、安徽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11、安徽省供销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12、安徽金寨迎客松茶旅有限公司,持股53.84616%;13、安徽辉隆粮油有限公司,持股20%;14、安徽德嘉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15、安徽省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16、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17、安徽火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18、安徽和合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4.91228%;19、安徽省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20、上海华东化肥联合有限公司,持股3.3333%还有一家被注销的公司:安徽省天和棉麻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4.54546%【回答】

安徽省供销社下属企业有哪些?

2. 安徽省传销那个部门管

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工商管理机关进行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