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信用社可以进行港币兑换人民币吗?

2024-05-17 13:08

1. 在农村信用社可以进行港币兑换人民币吗?

不可以,人民银行好像没有批示给农村信用社这项业务,所以不能兑换了.如果你真的想换的可以去商业银行(例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等)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可以去就近的商业银行进行货币兑换,兑换的时候带上你的身份证直接去对外柜台办理相关业务,如果相关银行卡有网上银行,也可以通过网银办理相关业务。在银行人民币兑外币是不加收手续费,银行的汇率成本直接计算在汇价中,请根据银行的及时牌价进行兑换。经国家批准可以经营外汇兑换业务的各类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在外汇兑换指定银行和法定外币兑换点之外的地方进行外币兑换属于违法行为。在我国可兑换的外币主要包括:英镑、港币、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丹麦克朗、挪威克朗、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欧元、澳门元、菲律宾比索、泰国铢、新西兰元、韩国元等。除此以外的外币在我国是不能兑换的。境内个人卖出外汇或购买外汇(即结售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个人在一年当中购买等值5万美元以内的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限额的,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需要支付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在农村信用社可以进行港币兑换人民币吗?

2. 一万元日元可以兑换多少人民币,在农村信用社银行可以兑换吗,需要带什么东西吗,未成年人可以吗?谢谢!

未成年人只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了,应该到中国银行当地支行各大营业网点,办理日元兑换人民币元业务,根据中国银行【2016年10月18日13:13分更新】外汇汇率市场交易中间价:1日元=0.0648人民币元,10000日元=648.00人民币元,交易时以银行柜台交易价为准,请采纳!

3. 信用社股金证

中国人民银行1990年颁布的《农村信用社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农村信用社的税后利润应坚持以下分配原则:股息加红利不得超过股金额的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2月17日公布的《关于农村信用社200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规定,按社员股金分配的股息、红利,其合计数最高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15%;对1993年以后入股的社员,只分红不保息。上世纪50年代,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由农民根据自愿原则“投资入股”建立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金融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中“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由社员“投资入股”建立的原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农村信用社是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其民事行为应适用当时的国家政策。因此,股金、红利的发放应根据有关国家政策进行,即自“投资入股”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按每年股息、红利的合计数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20%计付;自2003年1月1日起,按股息、红利合计数最高不得超过股本金金额的15%计付。

信用社股金证

4.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方面采取多样化方针,各地区根据自身发展水平以及信用社自身状况来选择不同的产权模式: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实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具备商业银行模式改造条件的信用社可以选择合作银行模式在人口相对比较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对其他还达不到条件的地区,可继续实行原先的体制,同时通过降格、合并等手段,对高风险信用社进行兼并和重组,并对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这样,我国农村信用社出现了三种新型的基本发展模式:农村信用社制度框架内重组模式、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和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各地都有不同选择。但在管理模式上,除北京、天津、上海外,各地基本上都选择组建了省级联社。当前问题:首先,当前的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方面是一种混合产权模式,出资方主要是各级政府,监管方面还是以政府指导为主,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信用社的性质还存有“官办”金融机构的迹象。其次,在管理模式上,各省级地方政府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易于行政管理的联社模式,这造成了信用社不是对股东和社员负责,而是对上一级的联社负责,同时也伤害了农民参股入社的积极性。最后,在股权设置方面,农村信用社的“非农”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排挤小股民和农民股民的现象,改变了信用社“支农惠农”的核心目标。 (1)资产情况。2000年以后,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规模开始迅速加大,但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并没有完全达到国家8%的标准要求。从200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再次出现增资扩股高峰,资本充足率有明显提高趋势,可以预见资本不足的问题不久将会得到解决。不良贷款近年来也有所好转,但由于大多数是属于历史积累,在短期内很难收回,这就使得各个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甚至有的地方超过了50%,成为信用社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2)负债情况。从信用社的负债总体来看,农民仍然是最主要的储蓄者,其存款额大约占到信用社总存款的70%。从存款流动性和结构来看,信用社保持较高的流动性水平,但流动性较高的同时也削弱了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尤其是上存制度限制占用了大量资金限制了放贷规模。(3)盈利情况。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脱离出来后,一方面被转嫁了许多沉重历史包袱,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行业竞争加大,挤压了信用社的盈利空间,而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使得社盈利水平长期处于低位。 (1)1996年中国农村信用社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核心治理制度。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并向信用社经营层提出经营目标和战略方针;监事会负责对经营层的监督管理。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对代表大会负责。三会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农村信用社体系上自上而下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国家级、省级、县级、乡镇级,该体系的采用自下而上的所有权控股方式。(2)当前问题。首先,农村信用社“三会”制度形同虚设。社员代表大会没有成为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自身受到信用社的控制和操纵。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制度还没有建立,理事会受到上级的控制,监事会流于形式,无法发挥有效的内部监管,信用社的经营活动更多依靠行政命令的方式开展。其次,省级联社控制制度与法人产权治理机制相互矛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三权分立模式,解决了农村信用社、信用社股东和政府之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配问题。但改革中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省级政府,造成了各省都毫无例外的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这为地方政府控制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地方金融提供了机遇,制约了不同产权主体共同参与决策的权力。最后,管理水平有限,管理效率不高。农村信用社职工的文化水平不高,在放贷时不能准确有效的向农户传达信贷信息,同时存在机构冗余、人员庞杂的现象,行政成本高而经营效率低下。 (1)建国之初,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供销社共同监管,监管的内容多是对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的规范。80年代后,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监管,监管手段多是强制性的行政式命令。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开始逐步脱离农业银行的附属地位。(2)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监管的总体原则。2004年银监会经国务院审批下发的《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权责分工的通知》经一步将监管体制中各级政府、省级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的权责明确。(3)当前问题。首先,没有有效的执行对省级联社的监管工作。随着国家将农村信用社的权力逐步下放给省级政府,省级联社的特殊地位就必须要有更高层的国家机构严格管理,这方面银监会监管不完善,管理基本还是流于形式。而是否应当建立专门的全国性信用社监管机构还需讨论。其次,信用社与监管部门关系不畅,没有建立适当的沟通机制。当前信用社还处于改革发展初期,很多业务还不规范,因此对监管机构存有戒心。而监管者也没有主动建立与各级信用社的有效沟通机制。最后,监管体系中忽略“三会”制度。“三会”中的内部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与外部的监管部门内外呼应,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信用社管理层的附属机构。

5. 在农村信用社办股金证好不好?

不是,存死期好

在农村信用社办股金证好不好?

6. 我持有一张1997农村信用社股金证,入股金额100元,想请教高手,截止到现在可分利多少,怎么计算?

那得看你入的是什么类型的股金了,如果是分红型的,那么就得看信用社的盈利情况和信用社红利发放情况了。如果信用社亏损,那它就不会发放股利,所以你就只能领回那100元的本金了。如果你入的是固定利率型的股金,那么按照你们入股时的协议,信用社应逐年放给你股金利息,而你如果未拿到利息就可以像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至问题解决。拓展资料一、信用社股金信用社股金亦称信用社基金。农民参加信用合作社对所认股份缴纳的款项。是信用社开展业务的资金来源之一。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规定,社员入社需缴股金,每人(户)至少一股,每股为小米22斤至30斤。以后未作统一规定。信用社入股社员承担有限责任,如有亏损,按股扣除,但以股金赔偿为限。信用社股金的分红按1951年的《章程》的规定,以不分红为原则,如必须分红时,不得超过盈余的20%,或者不超过一年存款利息。1957年颁发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股金分红不超过纯益的40%,在执行中各地不一。1978年为了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国家银行规定,对1977年以前应分而未分的社员股金红利,原则上予以补充。二、信用社股金证转让需要什么资料农村信用社股金证办理转让,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股金证,结算账户等资料。股金是合作金融下的一个产物。合作金融是以资金的联合或合作为基础,为了实现这种联合,要求入社的社员都要缴纳一定的入社费,由此而形成合作金融的原始投资。合作金融组织一般明确规定其股金是归投资者个人所有,入社时必须投入,退社时可以撤走。对这部分股金,合作金融组织要支付红利,也就是说要对资源的所有者支付使用这种资源的成本。这样,在合作金融组织中,每一位成员都是股金的持有者。

7. 我有农村信用社最早的股金证,也没分过红,到信用社问只能给最原始的投资钱,这样合理吗?

社员股金证不是存款,它是一种投资,与信用社共担风险,年末根据信用社盈利状况分红,如果是资格股,入股三年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退股,如果是投资股只能转让继承决不允许退股。否则,银行监管部门查出是要处罚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信用社给你的股金证是存款化股金证,是政策不允许的。

我有农村信用社最早的股金证,也没分过红,到信用社问只能给最原始的投资钱,这样合理吗?

8. 200元一股农村信用社股金十年分红多少

9几年的时候信用社股份制改革过,不知道你手里的股金是新的还是旧的。

如果是新的,每年的分红大概在10%左右,每年的红利都不同,在次年的3月左右都会贴在信用社大门红纸公告社员,比如2013年的分红利率会在2014年的3月底左右贴在信用社门口。

如果是旧股金,那就没利息喽,当年改革的时候就清理过,也是贴公告在门口叫各社员来领取,如果你当年错过了看公告,现在去领也来得及,只是那么多年的钱只是单纯的保管,不产生利息。

带上你的股金证和身份证去信用社问问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