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2024-05-19 09:54

1. 河北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三)预算处(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省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承担省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办理中央对我省的转移支付;汇编全省年度预算草案;负责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资金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决算;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提出对设区市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承担工商、地税、质监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等系统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四)市县财政处。拟订省对市、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对市、直管县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提出对设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五)国库处。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六)财政监督处。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对财政部门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七)行政政法处。承担省级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八)教科文处。承担省级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九)社会保障处。承担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十)农业处。承担省级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拟订农村、农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财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督导、检查和落实;指导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农民负担状况监测和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工作。(十一)经济建设处。承担省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十二)涉外处(省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承担省级涉外、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全省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制度;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及方案,承办有关协调、联络和磋商工作。(十三)企业处。承担省级国有资产、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地方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十四)金融处。承担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全省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十五)综合处。分析预测全省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十六)预算绩效管理处。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省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负责组织和监督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的执行;负责对省级财政支出(含省级财政补助市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十七)会计处。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撤销等事项;组织实施国家的会计信息化标准。(十八)条法处。组织拟订全省财税立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监督检查财税法规的执行;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十九)税政处。组织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的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二十)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省直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办公室)。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负责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办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河北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2.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是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71名(含省长、副省长及秘书编制17名,离退休服务工作人员编制9名)。其中,省政府秘书长1名、常务副秘书长1名(根据干部条件可配正厅级干部)、副秘书长7名(不含兼职);督查室主任1名(副厅级)、督查专员2名(副厅级),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值班室)主任由省政府办公厅1名副厅级干部兼任;处级领导职数51名(含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1名、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省政府督查室副主任3名、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任值班室常务副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2名。 
  另列不驻会的省政协常委编制2名,待退休后编制自动撤销;另列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省级领导及其秘书和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省级领导秘书编制9名(根据人员变化情况随时调整)。
尹亚力,曾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2005年4月任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3. 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政府领导

姓名担任职务主要工作张庆伟中共中央委员、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分管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  杨崇勇(2016年1月5日辞去其河北省副省长职务) 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统计、信访、食品安全、电监、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孙士彬(女)河北省人民政府特邀咨询、党组成员  负责文物、中医药方面工作,负责省计生协、省红十字会工作。张杰辉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 (含国防工业)、国土资源、环保、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通信等方面的工作。沈小平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南水北调等方面的工作。  许宁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省校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姜德果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邮政、人防及涉军等方面的工作。  秦博勇(女)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建中央常委、民建省委主委负责对外对内开放、国内外经济合作、商务、外事、旅游、法制等方面工作。  董仚生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负责政法方面的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政府领导

4. 河北省财政厅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职责划给省地方税务局。(三)将省国家税务局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职责划入省财政厅。(四)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严格征管,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五)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较大幅度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大力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承接财政部下放的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的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六)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七)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责,完善省与市县、国家与地方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5.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厅级。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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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6. 河北省水利厅的领导简介

苏银增:厅长、党组书记 主持水利厅全面工作。位铁强:副厅长负责人事、机关党务、离退休干部、农村水利、水库移民方面的工作。张铁龙:副厅长、省南水北调办主任主持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全面工作。白顺江:巡视员负责科技外事、水土保持和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方面的工作。刘凯军:巡视员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引黄入冀补淀、水电、水利工程监理方面的工作。宋群生:监察专员负责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高润清:副厅长负责政策法规、水利执法、机关政务、后勤管理、水利宣传方面的工作。罗少军:副厅长负责防汛抗旱、财务价费方面的工作。崔志清:副厅长负责规划计划、重大水利工程方面的工作。张海山:滦河河管局局长主持省滦河河务管理局全面工作。张宝全:副巡视员负责水资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面的工作。张发生: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重大水利技术问题。冯谦诚:总规划师协助刘凯军巡视员抓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前期工作;协助崔志清副厅长抓水利规划方面的工作;协助张宝全副巡视员抓水资源方面的工作。

7. 河北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国家与地方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二)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省年度预决算草案;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及省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四)承担财政体制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研究提出设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地方转移支付制度。(五)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省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七)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八)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省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十)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省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十二)负责管理省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执行国家外债管理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受省政府委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十三)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十五)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管理河北省农业开发办公室。(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财政厅的主要职责

8. 河北省统计局的领导介绍

郭洪波,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河北魏县人。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1974年5月永年县知青,1975年12月在邯郸市蔬菜公司工作;1978年3月在河北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学习,1982年3月大学本科毕业,分配到河北省统计局工作,历任河北省统计局平衡处、综合处干部、综合处副处长、处长;1993年10月至1995年9月挂职任黄骅市副市长;1995年4月任河北省统计局工业交通处处长;1995年8月任河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1995年9月任河北省统计局副局长,1998年7月至1999年6月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学习,2001年4月至2010年11月兼河北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2005年4月任河北省统计局党组书记;2005年5月任河北省统计局局长。分工--负责全面工作。杨景祥,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大城人。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省统计局农业处、综合处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1992年9月至1994年9月挂职任香河县副县长;1994年12月任省统计局法规处处长;1995年4月任省统计局综合统计处处长。1999年4月任省统计局党组成员;1999年6月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分工——负责人事管理、系统财务、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分析研究、农村统计、统计宣传工作。分管人事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综合统计处、农村统计处、记者站。周运凯,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河北博野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省统计局工交物资处干部、主任科员、投入产出办公室见习副主任、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处长。2006年4月任省统计局党组成员;2006年5月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分工--负责机关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工业统计、能源统计、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处、工业统计处、能源统计处、数据管理中心、网管办。支树槐,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河北高碑店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74年12月应征入伍,先后在陆军二十七集团军二四一团、六十五军五八三团、坦克旅、三十八军高炮旅服役。1989年转业任河北省司法厅劳教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1992年5月后任河北省司法厅政治部任免科副科长、科长;1996年12月任河北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2000年7月任河北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副处长;2001年10月任冀东监狱副狱长兼政治部主任、党委常委。2006年4月任河北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河北省纪委驻省统计局纪检组组长;2006年5月任河北省监察厅驻省统计局监察专员。2010年11月兼河北省统计局机关党委书记。分工--负责党群、纪检监察、统计教育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统计教育中心;协助管理政策法规处。周立军,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河北安平人。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71年12月在安平县化肥厂参加工作;1973年9月在河北农业大学学习,1975年11月后历任衡水地区农业局干部、省委组织部干事、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省委干部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处长、副主任(副厅级)。2002年1月任省统计局党组成员;2002年3月任省统计局副局长;2008年6月任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2012年5月任省统计局巡视员。分工--负责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住户调查、离退休干部、粮农中心工作。分管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住户办、离退休干部处、粮农中心。张吉良,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河北灵寿人。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省统计局社会处、投入产出办公室、平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干部、主任科员、副处长;1997年5月任省人口调查队长(正处级);1998年6月任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处长;2000年7月任省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处处长;2006年6月任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投入产出办公室)处长;2010年2月任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分工--负责统计设计管理、投资统计、人口就业统计、普查工作。分管统计设计管理处、投资与建筑业统计处、人口就业统计处、普查中心。田艳,女,回族,1961年5月出生,辽宁喀咗人。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承德市统计局工业科副科长;省统计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01年5月任省统计局综合处处长;2012年7月任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分工——负责贸易外经统计、服务业统计、文印工作。分管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文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