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及其职能

2024-05-07 00:40

1. 列举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及其职能

联合国六大机关为: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1.大会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派遣代表出席大会。大会是一个“世界议会”,开会审议世界上最紧迫的问题。每一会员国享有一个投票权。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制定联合国预算等关键问题以三分之二多数决定。其他事项以简单多数决定。近年来,大会作出特别努力,通过协商一致而不是通过正式表决作出决定。 
大会在2001/2002年的会议上审议了180个不同的议题,包括全球化、艾滋病、非洲的冲突、环境保护以及加强新的民主体制等问题。大会无法迫使任何国家采取行动,但大会的建议是世界舆论的重要呼声,代表国际社会的道德权威。 
大会每年9月至12月举行常会,必要时举行续会或就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举行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在大会休会期间,大会的工作由六个主要委员会、其他附属机关和联合国秘书处进行。 
2.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宪章》授予安全理事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每当和平受到威胁,安全理事会都可随时召开会议。所有会员国都有义务按照《宪章》的规定执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和美国五国为常任理事国。其他10个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近年来,各会员国正在讨论改变安理会成员组成的问题,致力于反映当前政治经济现实。 
安理会需要有九票赞成才能作出决定。除关于程序问题的表决外,只要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票反对(否决),安理会就无法作出决定。 
安理会在审议威胁国际和平的问题时,首先探讨和平解决争端的途径。安理会可提议解决的原则或进行调解。在发生战斗的情况下,安理会争取实现停火。安理会可派遣维持和平特派团协助各方维持休战状态,将敌对部队隔开。 
安理会可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其决定。安理会可实行经济制裁或命令进行武器禁运。在极少数情况下,安理会授权会员国使用包括集体军事行动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以实施其决定。 
安理会还就秘书长人选和接纳联合国新会员国问题向大会提出建议。 
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大会通盘领导下协调联合国及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经济和社会工作。作为讨论国际经济和社会问题以及拟订政策建议的中心论坛,经社理事会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发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经社理事会还同非政府组织协商,使联合国与民间社会之间保持关键的联系。 
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经社理事会整年都举行会议,每年7月举行主要会议,其中包括一次部长级特别会议,讨论重大的经济、社会和人道主义问题。 
经社理事会的附属机构定期开会,并向经社理事会汇报情况。例如,人权委员会监测世界各地尊重人权的情况。其他机构重点处理社会发展、妇女地位、预防犯罪、麻醉药品、环境保护等问题。五个区域委员会在各自区域负责促进经济发展和合作。 
4.托管理事会 
设立托管理事会,是为了对由七个会员国管理的11个托管领土实行国际监督,并确保采取适当步骤为托管领土的自治或独立作好准备。到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都已实现自治或独立,有的成为单独国家,有的加入邻近的独立国家。最后一个实现自治的是由美国管理的太平洋岛屿托管领土帕劳,成为联合国第一百八十五个会员国。 
托管理事会现由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鉴于其工作已大致完成,托管理事会已修订议事规则,使其能够在需要时开会。 
5.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亦称世界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由经大会和安全理事会联合选出的15名法官组成,负责对国家间争端作出裁决。国家自愿参与诉讼程序,但一国如果同意参与,就有义务遵守法院的裁决。法院还根据请求向大会和安全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 
6.秘书处 
秘书处根据大会、安全理事会和其他机关的指示,执行联合国实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秘书处首长是秘书长,负责提供通盘行政指导。 
目前,秘书处设有几个部和一些厅处,经常预算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约有7500人,特别经费编制的工作人员人数不相上下。工作人员来自170多个国家。工作地点包括纽约联合国总部以及日内瓦、维也纳、内罗毕和其他地点的联合国办事处。 
联合国系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12个称为“专门机构”的其他独立组织按照合作协定与联合国保持联系。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也属这类机构。这些机构是根据政府间协定设立的自治机构。这些机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和有关领域负有广泛的国际责任。其中一些机构,如国际劳工组织和万国邮政联盟,创立时间比联合国更早。 
此外,联合国一些办事处、计划署和基金,例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负责改进世界各地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这些机构向大会或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

列举联合国的主要机构及其职能

2. 联合国机构的组织机构

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3. 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组织结构

各专门机构的一般组织结构具有类似的形式:①它们绝大多数以全体成员参加的大会为其最高权力机关。大会的职能一般是制定方针政策、通过预算、选举执行机关成员、制订或修改有关约章。大会一般每一、两年召开一次,但也有规定更长时间的,如万国邮政联盟的全权代表大会每隔5年才举行一次。②各专门机构都有一个执行机关,称为理事会或执行局,每年开会数次,其职责为执行大会的决议,提出建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执行机关的成员多由大会选举,但也有由成员国按定额委派的。③各机构都有一个常设秘书处。远在1865年,国际电报联盟就设有国际局,成为国际组织秘书处的雏形。国际劳工组织的国际劳工局,是早期国际组织中相当完善的常设秘书处之一,其办事人员选自各成员国,成为国际公务员。秘书处主要负担各常设机构的协调任务并处理各种经常性事务,是现代专门性国际组织的核心。上述三种机关,是专门机构典型体制的三级结构。除这三个主要机关外,专门机构还可能设有执行其职能所必需的其他辅助机关。有些专门机构还在世界各地设有地区性的分支机构。

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组织结构

4. 什么是联合国的机构组织?

联合国是一个单独的国际组织,而联合国机构则是由联合国建立的国际组织、条约以及会议。
联合国机构主要基于6个主要组成部分:
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
联合国秘书处
联合国国际法院
除了独立的组织外,联合国的各机构还经常下设机构负责专门事务。

5. 联合国由哪几个机构组成?及每个机构的成员国!

联合国设有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6个主要机构。
安理会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按地区分配原则选出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

联合国由哪几个机构组成?及每个机构的成员国!

6. 联合国的组织架构是什么

一、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由全体会员国组成。   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等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   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是协调14个联合国专门机构、10个职司委员会和5个区域委员会的经济、社会和相关工作的主要机构。。   四、联合国托管理事会  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由五个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   五、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   六、联合国秘书处  联合国秘书处是联合国各机构的行政秘书事务机构。

7. 联合国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联合国设6个主要机构: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是联合国主要审议机构。安理会由中、苏、美、英、法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有权做出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的决定。秘书长是联合国行政首长。

联合国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8. 联合国有哪些机构?它的名字?它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 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
      联合国大会(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 -- UNGA) 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

杨利伟在联合国外空委会议,大会依照《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设立,作为联合国具有代表性的主要议事和决策机构,地位举足轻重。大会由联合国全部193个会员国组成,是一个讨论《宪章》涵盖的各种国际问题的独特多边论坛。大会在制订标准和编纂国际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会每年9月至12月集中举行常会,并在之后视需要开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共有15个成员。
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安全理事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包括其成员结构的安理会改革现正在审议之中。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主要机关,以协调联合国有关专门机构和委员会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理事会的表决是简单多数通过,每个成员有一票]

      托管理事会于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而设立,它由7个会员国管理监督11个国际托管领土,并确保采取足够的准备措施使托管领土取得自治和独立。到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已实现自治或独立。随着工作任务的完成,理事会已修订其议事规则,并同意视需要举行会议。

       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其《规约》是联合国宪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秘书处从事联合国各种日常工作,为联合国其他主要机关服务。秘书处的职责同联合国所处理的问题一样多种多样,范围从管理维持和平行动到调停国际争端、从调查经济及社会趋势和问题到编写关于人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