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

2024-05-17 18:47

1. 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并没有必要必须公布账目,作为物业公司是盈利性的公司,如果是公共收益的部分需要公布账目,如果是物业公司正常的收入,那么没有必要向小区业主公布账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

2. 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物业需要向业主公开下列账目:1、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和审计单位公布其在小区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和明细账目、所有相关财务原始凭证;2、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及业主对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摘要】
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提问】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物业需要向业主公开下列账目:1、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和审计单位公布其在小区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和明细账目、所有相关财务原始凭证;2、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及业主对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回答】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回答】
您好【提问】
我想问一下,我们和开发签滴合同是自负盈亏,现在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要求我们广告收益公式,我们是不是可以不用公式?【提问】
你们是物业吗?【回答】
对,我是物业【提问】
不可以不公开,是必须要公开的【回答】
那我们没有和业主委员会签合同,我们前期是和开发签滴合同【提问】
是的,也要公开,公共广告收益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回答】
啊【提问】
你们开物业公司的不会这都不懂吧[笑哭]【回答】
开物业滴必须懂法律吗?【提问】
物业可以不需要懂法律,但是物业的基本运作和规则要清楚,不然很容易触犯法律【回答】
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回答】

3. 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

法律分析:
物业公司并没有必要必须公布账目,作为物业公司是盈利性的公司,如果是公共收益的部分需要公布账目,如果是物业公司正常的收入,那么没有必要向小区业主公布账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

4. 物业公司需要公开账目吗

物业公司并没有必要必须公布账目,作为物业公司是盈利性的公司,如果是公共收益的部分需要公布账目,如果是物业公司正常的收入,那么没有必要向小区业主公布账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5. 物业需要向业主公开哪些账目

物业需要向业主公开下列账目:1、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和审计单位公布其在小区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和明细账目、所有相关财务原始凭证;2、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知情权是指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及业主对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需要向业主公开哪些账目

6.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吗

法律分析: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包干制”的话,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开物业收支明细的;相反如果是“酬金制”,物业则必须公开收支明细的。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 业主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合法吗

法律分析: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为“包干制”的话,业主是没有权利要求公开物业收支明细的;相反如果是“酬金制”,物业则必须公开收支明细的。
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有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额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这种定价方式的实质是市场定价。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从市场营销学角度分析,包干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市场定价,酬金制的定价方式实质是成本定价。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业主要求物业公开账目合法吗

8. 物业需要向业主公开哪些账目

物业需要向业主公开的账目如下:1、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和审计单位公布其在小区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和明细账目、所有相关财务原始凭证;2、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公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知情权是业主了解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权相关事项的权利及业主对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的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