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如何分割有价证券,如何处理股权转让

2024-05-18 19:22

1. 离婚应如何分割有价证券,如何处理股权转让

离婚应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双方协商分割,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去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及交易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只知道在哪个证券公司开的户,而其他的信息一概不知,您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即可。
如果您对相关的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就比较麻烦。当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但这种查询方式,一般法官会不愿接受,因为工作量太大。所以,建议于您平日里要留心观察,及时保留一些信息,以防患于为然。
如何处理股权转让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所以,你们可以协商或按市价分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所以,如果符合上述两项规定的条件,您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离婚应如何分割有价证券,如何处理股权转让

2. 离婚应如何分割有价证券,如何处理股权转让

离婚应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双方协商分割,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去调取。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及交易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只知道在哪个证券公司开的户,而其他的信息一概不知,您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即可。
如果您对相关的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就比较麻烦。当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但这种查询方式,一般法官会不愿接受,因为工作量太大。所以,建议于您平日里要留心观察,及时保留一些信息,以防患于为然。
如何处理股权转让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所以,你们可以协商或按市价分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所以,如果符合上述两项规定的条件,您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3.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有价证券,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比例分配。需要注意的时候股权转让有特殊的规定,若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给另一方需要经过公司一半股东的同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4.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离婚时应该先由夫妻进行书面协议,并根据该协议分割有价证券。但若双方不能进行书面协议的,涉及个人财产的部分,一般不分割。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离婚时对股票等有价证券应如何分割?

股票等形式的有价证券,代表着一定价值、一定数额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有价证券,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应和夫妻其他共同财产一起予以分割,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股票等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这部分财产有其特有的属性,决定其在分割时也有其特点。以股票为例,一般来说,股票的价值是不确定的,它是随股市的涨落而涨落。因此,在作为一种财产分割时,既不能以它的票面值来确定它的价值,也不能以它的发行价来确定其价值;既不能以购买时的购买价确定其价值,也不能以分割时的股市价确定其价值。要充分考虑它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风险对夫妻双方的均衡性,即夫妻双方共担共同财产的风险,而且风险对夫妻双方是均等的。因此,在分割股票时,可参考分割时的股市价,并结合该种股票在一个合理的期间内的股价涨落幅度,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一个股价,或由法院判决确定一个股价,按此股价来计算所持该种股票的全部价值量。此外,对股票的分割是分割股票所代表的财产的量,不是分割股票本身,分得的份额表明的也是这些数额的股票所代表的财产量的占有率。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离婚时对股票等有价证券应如何分割?

6.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根据最高院2003年12月2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所以,你们可以协商或按市价分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该司法解释的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所以,如果符合上述两项规定的条件,您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 离婚时有价证券归谁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分割呢

一、有价证券归属情况
《民法典》第1062条所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由一方所有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既可以是法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法定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购买的有价证券就属于一种投资经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以共同共有制为原则,夫妻有约定的可以实行个人财产制或者部分个人财产制。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时,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于口头形式的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可按此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有价证券,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则当然是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该方确有证据证明有价证券属于其个人财产,则按个人财产处理,但若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有价证券分割的基本原则
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往往表现为价值不稳定,因此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前提下,离婚时首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有价证券的市价进行分割,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以股票为例,一般来说,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基准,若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法院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分割。但如一方有合理依据坚持按股份分割,或股市涨幅趋势较大时,法院也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比如,现在有些公司,为鼓励员工好好安心工作,以较低价格转让给员工未上市的公司股票,在员工离婚时,该部分股票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肯定不能按购入价分割,而市值又不好确定,因此,就可按股份数额分割。债券、基金的分割办法也是如此。
有价证券的价格取决于证券预期收入的大小和银行存款利率的高低两个因素,同前者成正比,同后者成反比,因此其财产具有波动性也具有风险性,有价证券供求关系的变化、政局的稳定、政策的变化、国家财政状况以及市场银根松紧程度等因素都会引起有价证券价格波动。

离婚时有价证券归谁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分割呢

8. 离婚时有价证券怎么分割

离婚时应这样分割有价证券,如果有价证券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有价证券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个人所有。
一、房子是婚前还贷算谁的
一方婚前首付并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的,房子应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首付但是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民法典财产分割有什么依据?
《民法典》财产分割的依据: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在离婚时仍归其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在离婚时协议分割,能够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结果划分财产;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前婚后财产各自都是共同财产吗
再婚前的财产不是婚后共同财产,而是再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当事人所有;不过如果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再婚前的财产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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