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管理制度

2024-05-20 09:52

1. 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管理制度

您好,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 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 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摘要】
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管理制度【提问】
您好,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 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 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回答】
相关资料: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2.诚实守信。要求会过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适,办老实事,热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透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回答】

财务公司代理记账的管理制度

2. 代理记账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十四条规定: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扩展资料:
代理记账公司的基本要求: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着力塑造“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应当局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经验,并取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资质。
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记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3. 你好,有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吗?完整的


你好,有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吗?完整的

4. 寻找一份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2.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 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 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3.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4.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5.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6.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7.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8.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9.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10.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上海信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的业务规范制度如下: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四、档案管理制度
1、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整理归档,以备需查时用。
2、对每一客户建立档案,并由专人保管,内容包括:用户概况、代理记帐协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财务报表等交接验收记录。
3、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归档。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归档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明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归档过程中如果发现对外送报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5、每季度由监督部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并汇总至经理办公室。

5.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2.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3.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4.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5.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6.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7.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8.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9.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10.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 代理记账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 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2.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 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 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 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3.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4.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5.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6.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7.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8.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9.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10.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7.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 ?第三条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 ?第四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 ?第五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 ?第六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第七条 ?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第八条 ?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 ?第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第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 ?第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 ?(一)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 ?第十三条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 ? ? ?第十四条 ?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 ?第十五条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 ? ? ?第十六条 ?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 ? ? ?第十七条 ?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 ? ?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 ? ?第十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 ?(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 ? ?(二)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 ?(三)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  ? ?第二十条 ?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 ?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 ? ? ?第二十一条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批准证书或予以公告: ?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 ? ?第二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 ? ? ? ?第二十三条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 ?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 ?第二十四条 ?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 ?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 ? ?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 ? ? ?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 ?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同时废止。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8. 代理记账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三)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十四条规定: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三)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扩展资料:
代理记账公司的基本要求: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着力塑造“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应当局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经验,并取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资质。
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记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