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持协议。协议规定,2008年1月1日,公司向其100名高级技术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

2024-05-13 09:40

1. 某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持协议。协议规定,2008年1月1日,公司向其100名高级技术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

按照协议规定进行履行。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
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某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持协议。协议规定,2008年1月1日,公司向其100名高级技术人员每人授予1000份

2. CPA例题,甲公司支付800万元获得乙公司100%股权! 20×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800

参照CPA2014年会计教材P408-409,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处理
 
670+200=870为享有子公司(即乙公司)自购买日开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个人认为可以按800+50+20=870计算,这样更容易理解一些
 
20为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升20万元,即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收益

3. 2014年3月1日,甲公司自非关联方处以4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有表决权的股份,并能控制乙公司。

个别财务报表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000*20%=800
        投资收益 780
合并财务报表,出售股权交易日,在甲合并财务报表中出售乙股权取得的价款1580和所处置股权相对应的乙公司净资产(9000*80%*20%=1440)差额140
借:投资收益 140
  贷:资本公积 140

2014年3月1日,甲公司自非关联方处以4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有表决权的股份,并能控制乙公司。

4. 甲某准备和乙某合资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各出资50%,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具体经营,并对公

合伙投资是我们现实中经常见到的一种情况,那么对于合伙投资应该如何分配股权呢?一般来说目前最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方式。【摘要】
甲某准备和乙某合资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各出资50%,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具体经营,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乙某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仅享有分红。
请问上述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如何设计协议以满足双方的需求?【提问】
合伙投资是我们现实中经常见到的一种情况,那么对于合伙投资应该如何分配股权呢?一般来说目前最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方式。【回答】
五五开各自出资50%,那么股杈就是各自占比50%,至于说甲方负责运营,可以给甲方订制一个工资标准,每个月的盈利扣除掉甲方的薪酬之后,剩余的利润/亏损,五五分,这种适合甲方只是个普通的运营者。【回答】
六四或者七三等。        如果说甲方的运营有着独特的关系渠道,比如甲方有人际关系可以迅速铺开市场或者搞定一切层面的关系(比如拿到特殊的经营资格)或者可以承接掉一些特殊的项目工程等,那么甲方的这个人力就不应该直接以工资计算,而应该按照股权占比,这时候根据甲方的重要性可以划分为六四开或者七三开甚至八二开等等。【回答】
注意事项第第一种的五五开,是一个企业隐藏的问题,很多创业团队在初创时,采用“五五开”的股权分配方法,这样的做法,虽然能够保证创始团队的主人翁精神及公平原则,却因缺少绝对话语权人,对公司的发展有重大的阳碍,这是股权分配的大忌。比如之前披露了招股书的海底捞,在创业之初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再比如真功夫的两位领导人在经营上的意见也发生了严重分歧,而平均持股50%实质上是否认了最大持股人的否决权,这成为真功夫最大的软肋。【回答】
总结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之中,一定要有一个可以独立自主决策的话事权人,千万不能再五五开的情况还保留着一模一样的表决权,否则当发生经营理念分歧时,对于企业来说是致命的。【回答】
协议设计这个得找专业的律师来设计会更加严谨【回答】

5. 甲某准备和乙某合资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各出资50%,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具体经营,并对公

上述协议无效,因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经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登记,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文书,故不具有法律效力。为了满足双方的需求,应该设计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双方的出资比例、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责范围、乙某的分红权等,并经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登记,形成有效的法律文书。【摘要】
甲某准备和乙某合资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各出资50%,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具体经营,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乙某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仅享有分红。
请问上述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如何设计协议以满足双方的需求?【提问】
上述协议无效,因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经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登记,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律文书,故不具有法律效力。为了满足双方的需求,应该设计一份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双方的出资比例、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责范围、乙某的分红权等,并经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登记,形成有效的法律文书。【回答】
此外,协议还应该明确双方的责任,包括甲某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等,以及双方的终止条款,如双方协议终止的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处理等。【回答】

甲某准备和乙某合资成立一家有限公司,双方约定各出资50%,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具体经营,并对公

6. 案例分析二:(40分)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03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 
(2)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7.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09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900万元的商品以

我自己按书上说的也理解不了,不过我有一个自己通俗的理解,可以用作计算选择题答案:
一、首先理解一点,什么是未实现内部损益?
甲拥有乙20%股权,如果把乙切成5份,其中有一份属于甲,甲把900万的东西以1500万卖给乙,赚了600万,其实没赚这么多,因为600万里有120万(20%)是甲自己出的钱,自己给自己120万,这是左口袋放到右口袋,口袋里的总钱数没变,所以这120万不能算利润,这120万就叫未实现内部损益,这是我的理解。
二、未实现内部损益怎么处理呢?
我的体会是,每次算损益调整的时候先把这部分减掉,比如这个例子里乙公司总共赚了3000万,但对甲来说只有600万(3000*20%),而这600万里有120万是自己卖给自己,先全部减掉,600-120=480万
三、那未实现内部损益什么时候算实现?就是这1500万的商品全部卖给甲乙之外的人才算全部实现,卖多少就算实现了多少。
比如,例子里如果2010年的时候卖出去80%,那么计算损益调整时,就加120*0.8=96万,注意是加上,因为第二步把120万全部减掉了,所以以后每卖出一点就加回来一点,每卖出一点就加回来一点,每卖出一点就加回来一点。
以上适合做选择题时,不考计算过程的处理,不严谨,也可能有问题,但算出的结果每次都和标准答案一致,也好理解,我自己不理解为什么课本每次计算都要把乙其他股东的部分一起放进来算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09年,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900万元的商品以

8.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2010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

  (1)甲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须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事项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a、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违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决定董事的报酬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b、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职工张某参加监事会的决定违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 
  c、董事会认为将公司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的方案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董事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