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让保险公司拿去了,能拿回来或者去医院补办吗

2024-05-20 03:23

1. 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让保险公司拿去了,能拿回来或者去医院补办吗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让保险公司拿去了,能拿回来或者去医院补办吗

2. 保险报销诊断书复印件可以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保险报销诊断书复印件可以吗:可以。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摘要】
保险报销诊断书复印件可以吗【提问】
在吗【提问】
交通肇事 设计保险赔偿出院诊断书复印件可以吗【提问】
如果不可以需要怎么补救【提问】
病历发票都是全的【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保险报销诊断书复印件可以吗:可以。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回答】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拓展:法律分析:复印件有效,但要加盖印章。提交经过医疗机构加盖印章的复印件才有效。工伤认定以及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均是复印件,原件保留在医疗机构,但复印件须经医疗机构加盖印章方才有效。【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或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回答】

3. 保险公司要诊断证明原件还是复印件

法律分析:很好处理,把原件和复印件都带上,在交警队调解时,拿给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看,然后让交警队在复印件上签上复印属实并盖上公章,交给保险公司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保险公司要诊断证明原件还是复印件

4. 保险报销必须有诊断证明吗?

是的,保险报销必须要有病历,检查的发票住院的医生证明才能报销,手续必须全才能报销。商业险理赔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如果你社保能报的话,让医生开个分销单,社保报不完的部分,保险公司还可以二次报销。前提是你的保险带有报销功能。拓展资料:医疗保险一直是我们大家一直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一直困扰着我们的问题。医疗保险逐渐惠及城乡生活,实现异地使用和报销在此,其中,医疗保险可报销的范围是有限的。一、保险报销需要什么 一般情况下,患者报销医疗保险的方法非常简单,在住院治疗结束后,患者出院支付医疗费用的时候,可以报销的部分已经由统筹基金支付,患者只需要支付自费部分即可。 如果患者有特殊情况,无法在出院的时候立即结算,可以在出院后携带病历、诊断书、收费票据、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单、医保卡等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医保中心实地申请医疗保险报销。 二、相关法律 1、《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3、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第七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5、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公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6、第七十四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建立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7、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8、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交的可以加收滞纳金。"9、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年龄的限制,现在很多保险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就是有相关的条件限制,而年龄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只有及时的了解自己才能够信赖,也是能够真正的认识到实际的价值。

5. 诊断证明原件丢了,可以拿复印件去保险公司报销吗?

不可以。
《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有关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扩展资料:
《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六十六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十七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保险法》

诊断证明原件丢了,可以拿复印件去保险公司报销吗?

6. 没有诊断证明书能报销保险吗

法律分析:这个都是报销的凭证,否则是不能给予报销的,这个还是没有有效的办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