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结算的介绍

2024-05-18 16:55

1. 证券结算的介绍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完成后,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的全过程。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的结算和资金的清算两个方面,它是证券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结算是进行下一轮交易的前提,结算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交易后买卖双方权责关系的了结,从而直接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和市场的正常运转。

证券结算的介绍

2. 证券结算的含义?

证券:是指发行人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表示其持有人对发行人直接或间接享有股权或债权并可转让的书面凭证,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通常所说的证券是指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及其他各种派生的金融产品等。
证券具有收益性、流通性和风险性。股票、债券、基金的投资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买入或认购后,有获得股息、红利或债息的权利。在证券市场上自由地将持有的证券转让给其他人,流通性还起到了减少投资风险的作用。发行人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甚至破产,则投资人的预期收益可能丧失。一般来说,风险大的投资收益相对也高,风险小的投资收益较小,股票的风险和收益一般比债券大和高,而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则介于股票和债券两者之间。

3. 券商结算模式

 券商结算模式指的是基金公司管理人向经纪商下发了基金交易的命令,经纪商实时地加大或减少交易金额,并且将结算的数据经过拆分后在发给基金公司管理人。券商结算模式的话,流程是比较繁杂的,并且交易的速度会比较慢,有可能会导致基金公司管理人接收数据延迟,使得基金投资没有掌握最佳时间。但券商结算模式有一个好处,就是基金管理人不用缴纳结算的备付金和保证金。
   券商结算模式与托管结算 区别    
  1、结算方式不同: 券商结算指的是证券商进行资金结算 ,凡是资金结算都是由证券商全程交易处理的;而托管结算从字面上来看的话就是完全交给 托管 行 进行资金的结算,主要是结算参与人跟中 登 做出 清交 结算 ;
   2  、资金扣除不同:对于佣金的收取,券商结算和托管结算是一致的,都是要按照交易的最终成交价来乘以相应的佣金费率的。只不过券商结算交易资金是直接从账户中,扣除的佣金也是直接扣除的,而托管结算是需要在一定的周期进行一次性结算的。 

券商结算模式

4. 证券结算的分析

在证券以实物形式存在的条件下,投资者对证券的所有权以其对证券的持有和证券上所记载的姓名为依据,因而结算不仅要完成证券在买卖双方之间的交付和记名证券上所载持有人姓名的更改,而且需要对证券进行清点、运输,对其真伪进行鉴别,工作量大,限制了结算效率的提高和交收期的缩短。有的国家交收期甚至长达半个月乃至一个月之久。随着电脑化时代的到来,无纸化证券逐渐取代实物证券成为证券主要形式,投资者对证券的所有权不再凭持有证券和证券上的记名,而是以结算机构的电脑记载为依据。与此相对应,证券的交收不再需要交付证券和对证券上的姓名进行更改,只需由结算机构对有关的电脑记载作出更改,大大减少了结算过程的工作量,提高了结算效率。

5. 证券结算公司的介绍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构架已经基本形成

证券结算公司的介绍

6. 证券中介机构的证券的结算

证券结算是指证券交易成交之后对买卖证券双方应收或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计算核定,并转移证券和资金的行为。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的结算和资金的结算两个方面,在证券交易成交后,卖出方卖出的证券应划转到买人方的账户上,同时将买入方买入证券而需要支付的资金划转到卖出方的账户上。对实物证券交易的结算,需要对证券进行清点、鉴别,并在买卖双方之间交付,对记名证券上所载持有人姓名还须进行更改。对无纸化证券的交易结算,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电脑记载的有关数据资料作出更改。证券结算有逐笔交收和净额交收两种方式。逐笔交收是每成交一笔证券交易,就进行一次应收应付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净额交收是由买卖双方约定交收期限,到期时,对买卖双方进行的证券交易进行清算,得出应收应付净额,然后进行交收。采用逐笔交收方式可防止风险积累,但过于烦琐,一般适用于以大宗交易为主、成交笔数较少的证券市场。采用净额交收方式可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一般适用于以小额交易为主、成交笔数多的证券市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时,应当要求结算参与人按照货银对付的原则,足额交付证券和资金,并提供交收担保。在交收完成之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用于交收的证券、资金和担保物。结算参与人未按时履行交收义务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权按照业务规则处理上述财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业务规则收取的各类结算资金和证券,必须存放于专门的清算交收账户,只能按业务规则用于已成交的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不得被强制执行。

7. 证券机构的结算系统是干什么用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履行下列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2)证券的托管和过尸;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责任包括:
(1)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
(2)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提供证券持有人登记资料;
(3)应当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毁坏;
(4)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重要的原始凭证的保存期不少于20年。
(5)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①具有必备的服务设备和完善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②建立健全的业务、财务和安全防范等管理制度;③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

证券机构的结算系统是干什么用的?

8. 证券交易结算包括哪些内容

证券交易成交后,需要对买卖双方应收应付的证券和价款进行核定计算,并完成证券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和相对应的资金由买方向卖方的转移,这一过程称为证券结算。

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的结算和资金的清算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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