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每月返钱是怎么算的

2024-05-17 11:44

1. 医保卡每月返钱是怎么算的

1、35周岁以下的职工,每月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返到医保卡中(个人缴费部分); 2、35-45周岁之间的职工,每月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缴费部分)加上单位缴纳的1%的部分,一并返到医保卡中; 3、45周岁到退休之前的职工,每月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缴费部分)加上单位缴纳的1.8%的部分。一并返到医保卡中; 4、退休的职工,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4.1%返到医保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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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医保卡每月返钱怎么算的


医保卡每月返钱怎么算的

4. 医保卡每月返钱怎么算


5. 医保每月返钱叫什么

据了解,社保里面医保每月返还的百分比是因地而异的,以上海为例,医保每月返还多少钱答案如下:2018医保年度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部分,按下列标准分别计入:在职职工(1)3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210元;(2)35至44岁的,计入标准为420元;(3)4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630元。退休人员(1)退休至7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680元;(2)7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1890元。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计入:(1)职工在医保年度起始前已参加医保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计入一年的资金;在医保年度中途参保的,其个人医疗帐户按实际参保次月起至所在医保年度末的实际月数,计算并计入资金。(2)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以前医保年度欠缴的医保费后,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应当按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保办法》的有关规定补计资金,补计的资金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历年帐户中。(3)医保年度初计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在医保年度末,需根据本医保年度职工实际缴费情况和职退变更情况进行清算,少计入的予以补足,多计入的予以扣除。补计的资金计入其个人医疗帐户的历年帐户中。建议如果对医保入账比例有疑问,可向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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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每月返钱叫什么

6. 个人医保每月返钱标准

法律分析:1、35周岁以下的职工,每月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返到医保卡中(个人缴费部分)、35-45周岁之间的职工,每月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缴费部分)加上单位缴纳的1%的部分,一并返到医保卡中、45周岁到退休之前的职工,每月按社保缴费基数的2%(个人缴费部分)加上单位缴纳的1.8%的部分。一并返到医保卡中、退休的职工,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4.1%返到医保卡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医保每月返还怎么算的

社保卡里返的钱是您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按照国家规定单位缴费部分划到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合计。以北京为例,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规定如下:(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因此,你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钱,是与您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年龄有关的,与您每月交的社保总额并无直接关系,而且通过每月缴纳的社保总额,也不会推算出返还您社保卡里的金额。请根据上述提示及个缴费工资基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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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每月返还怎么算的

8. 个人医保每月返钱标准

个人医保每月返钱标准如下:1、在职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45周岁及其以下的按3.5%的比例划入,45周岁以上的按4.2%划入;2、退休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最后一个月养老金(新退休人员当年的医疗保险账户,按照退休时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为基数,按5%的比例划入;3、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享受个人账户;4、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数的2.5%的比例再划入个人账户。职工医保退休后个人账户还返钱,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男性为25年,女性为20年。退休后,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永久免费使用,每个月都会退还到医保卡里。如果您的医保缴费期限不够,必须补足缴费期限,才能享受月度回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