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新冠疫情延迟复工的工资怎么算?

2024-05-19 13:17

1. 因为新冠疫情延迟复工的工资怎么算?

因新冠疫情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延迟复工期间(2月8日至2月9日除外):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体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1)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且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职工: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体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拓展资料:未提供劳动职工(2月8日至2月9日除外):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体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费。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


因为新冠疫情延迟复工的工资怎么算?

2.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地企业复工时间推迟此期间工资怎样支付

法律分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地企业复工时间推迟此期间工资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推迟复工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应该扣工资,而对于只要因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资,从而还应该要如实的发放劳动者该有的工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推迟复工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4. 新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怎么算?

一、新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员工的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应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发放,并且公司不得辞退被感染者或者被隔离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企业在疫情期间能辞退员工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5.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工作是否会算加班工资

不算。
因为这次疫情的严重性,政府是建议大家少出门多呆在家,于是很多的企业特别是互联网这一块,基本上都开启了在家办公的模式。这种情况下只能算是正常的上班,薪资也是按照正常的薪资标准发放的,并不会算是加班。
延迟复工期间属于停工期而非春节假期。依法停工的企业,劳动者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一、针对疫情工资发放标准
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第一,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第二,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工资的发放等。
二、疫情在家休息有工资吗
疫情在家休息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因疫情未及时返闽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工作是否会算加班工资

6. 新冠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

  新冠肺炎期间,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发放生活费。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款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7.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假期延长工资延迟发放违法吗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假期延长工资延迟发放违法,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假期延长工资延迟发放违法吗

8. 企业复工工资计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还有效吗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一、湖北省疫情推迟复工期间可以领多少工资
根据相关规定,湖北省各地区的企业在推迟复工期间,需按照以下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于正常提供劳动的员工,企业向其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提供劳动的员工,企业应向其发放生活费,发放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二、国庆放假过后工资怎么发放?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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