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4-05-05 08:05

1. 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中小板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 创业板上市公司哪些人员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4.2条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最近十二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十二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3.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吗

一、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吗1、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股权激励份额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股权激励的员工实际享有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二、非上市公司收购股权如何转让非上市公司收购股权转让方法如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吗

4. 非上市公司,能否实行股权激励?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在客户服务过程中,老板下狠心搞股权激励,钱花了,股份分了,但没有起到激励作用,这些骨干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帮助老板分析发现,这有多种情况:激励的对象不对,被激励对象本身工作就很积极,就在全身心投入,股权激励后,员工并没有太多的延伸空间,能力也就这样了,激励的效果体现不出来,因为员工本身的价值贡献已经最大化了。一般来说,股权激励对象应该是针对哪些有创业欲望的人,最有效果,而对于奋斗者,效果要差一些,因为你不进行股权激励,只要日常的绩效激励到位了,他们也会努力工作,也会拼。当然这种股权激励还是不错的,至少这种员工我们能够通过股权激励将其保留、稳定下来,和企业一起发展;

只知道进行利益索取,而不讲求价值贡献的人。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人才供给与可选择性问题,在企业里多会存在一些承担重要工作,但本身能力很一般的人。因为他们承担重要工作,他们往往是股权激励的重要对象,但是股权激励后,他们往往只是三分钟的热度,或者热情有了,但能力跟不上,并不能给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贡献,原来如何,现在还如何。最悲哀的,企业的股权激励并不是真正的股权激励,而是老板在花钱买命。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与阶段,企业基本上都会遇到一些需要跨越的台阶(或者说是瓶颈),企业往往在这个阶段不能顺利的跨过,形成停滞,这个阶段如果较长或者转型不顺利,人才就会产生波动,这个阶段也是老板期望通过股权激励突破障碍较多的阶段。但是这个股权激励多不是老板主动进行的,则是被逼的,因为经营出现障碍,人才出现波动,一些骨干员工会利用手中所掌握的筹码和老板进行谈判(或者一些用潜在行动影响老板)

激励对象选反了,股权激励应该是基于未来,而不是过去,是让被激励对象在未来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创造贡献价值,而不是对过去的成绩给予激励。当然过去的成绩可以反映这个人的能力,做为选择对象是没有错的。但是作为激励对象时,必须要考虑这个对象未来是否还能为组织创造业绩,否则,给过去创造业绩的人,宁可支付一大笔报酬,也不建议纳入股权。而且选择的股权激励对象,不要一下子进来,而应该和他未来创造的绩效贡献挂钩,即要有一个考核期,他们能否进来,要看他们未来的业绩是否达标,要和考核挂钩,这个考核阶段是很重要的。

5.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吗

法律分析: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股权激励份额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股权激励的员工实际享有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吗

6.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吗?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股权激励份额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股权激励的员工实际享有股东的分红权、收益权。
一、股权激励有几种主要的模式
股权激励的模式主要有:目前股权激励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即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权三种,另外也还有延期支付、员工持股计划和业绩股票激励模式。如果合理运用这几种股权激励模式,将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以及对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二、股权激励方式都有哪些种类呢
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从而使他们能够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有下列方式: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经营者/员工持股;管理层/员工收购;帐面价值增值权。
三、股权激励的股票能做质押贷款吗
股权激励的股票原则上不能质押贷款。根据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可以出质的权利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7. 非上市公司可否进行股权激励

非上市公司可以实行股权激励。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以《公司法》为主,其他方面法规不多。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不局限于上述形式的限制,还包括分红权、虚拟股票、账面价值增值权、业绩股票、股份期权、储蓄参与股票等等。
一、股权激励后股价走势如何
大多数会涨。
股价的变化受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股票激励会改善公司经营。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属于期权激励的范畴。
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二、股权交易市场的不完善
在股权质押融资中,如果企业无法正常归还融资款项,处置出质股权的所得将成为债权人不受损失的保障。目前,虽然各地区设置的产权交易所可以进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但其受制于《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中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不得拆细、不得连续、不得标准化”的相关规定,一直无法形成统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由于产权交易市场的不完善,绝大部分非上市公司股权定价机制难以形成,股权难以自由转让,质权人和出质人难以对股权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价值评估过低,会导致出质人无法获得更多的融资;价值评估过高,出质人质权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规模。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影响面比较广泛,一旦处置不当将带来市场流动性风险、市场波动加剧、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防控股权质押风险,必须从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两方面着手。
三、限制性股票的获得条件和出售条件是多少
获得条件:
国外大多数公司是将一定的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激励对象,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出售条件:
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非上市公司可否进行股权激励

8. 上市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非国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相对简单,我们主要谈一下国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第一、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或划出方进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第二、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材料报各级国资委审批。第四、转让或划转股权需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申请文件;2、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有关决议文件;3、转让方、受让方草签的股权转让协议;4、国有股权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转让收入的收取及使用管理的报告;5、上市公司上年度及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前10名股东名称、持股情况以及上年度国有股权发生变化的情况;6、受让方和划入方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及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