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被骗告推荐人起民事起诉

2024-05-18 14:14

1. 传销被骗告推荐人起民事起诉

法律分析: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传销被骗告推荐人起民事起诉

2. 我被传销骗了钱怎么办能起诉要回来吗

双方因传销投资款返还问题而形成的欠条反映了双方之间非法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合法基础,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扩展资料:案例:
黄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黄某告诉刘某自己有个朋友钟某在合肥做生意,听说项目很赚钱,邀刘某一同前往考察。
两人来到合肥后被钟某带入了传销窝点,听了几天“培训课”后,两人逐渐被传销洗脑,当时刘某跟黄某说这个生意可以做,于是两人依次办理了参与生意的手续,并将钱打入了传销头目指定的银行账户。
两个星期后,两人察觉不对劲,想办法逃离了传销窝点。
回到家中的黄某因被传销骗了50800元钱感觉很郁闷,于是想让刘某来承担自己的损失。后来黄某带了几个男的到刘某家又吵又闹,刘某无奈出具了一张欠条给黄某,载明“欠到黄某投资款人民币50800元”。2018年5月,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归还该笔欠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黄某与被告刘某所参加的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连锁业”的生意,是经过中央电视台曝光并报导过的非法传销。
双方因为非法传销产生的纠纷,虽然具有欠条的表现形式,仍不能改变涉案款项参与非法传销的本质,不具有合法的基础,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法院逐判决驳回原告黄某的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参与传销赔了钱 起诉同伴赔偿损失被驳回       

3. 我被传销骗了钱怎么办能起诉要回来吗

先说结论,无法起诉。据我国法律规定,传销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您所说的起诉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先由公安机关处理,然后移送检察机关,最后到法院审判,您可以等待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退赃退还您款项。【摘要】
我被传销骗了钱怎么办能起诉要回来吗【提问】
先说结论,无法起诉。据我国法律规定,传销涉嫌刑事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理,您所说的起诉指的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必须先由公安机关处理,然后移送检察机关,最后到法院审判,您可以等待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退赃退还您款项。【回答】
另外你也有权利去公安机关报案报警,这样可以促使公安机关尽快主动侦查立案,以便你维权。【回答】
报个人传销诈骗案的方法?【提问】
请解答问题?【提问】
去案发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自行报警【回答】
先报110后报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吗【提问】
可以。联系直接去辖区派出所,这样能直接详细告诉民警具体情况【回答】
写报案书,还是写控告书【提问】
不用,口述就可以【回答】
他人谎言传销理财,实则
欺骗钱属个人传销诈骗罪吗??【提问】
如果你描述属实,属于【回答】
谢了【提问】
不客气【回答】

我被传销骗了钱怎么办能起诉要回来吗

4. 我被传销骗了钱怎么办能起诉要回来吗

财物被传销组织诈骗的,受害人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并通过侦查调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传销组织中组织领导者的刑事责任。破案后,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传销是否可以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传销不可以民事诉讼,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和处罚,当事人之间因传销行为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宜将此类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传销是否可以民事诉讼

6. 传销是否可以民事诉讼

传销有很多的人都知道,谈起传销都是恨,有的进传销是自己贪,那是活够了,还有的是找工作被人给拉进去了,自己被害了还要找其他人垫背,那么传销是否可以民事诉讼。
1、依据1999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1999]民他字第2号《关于?爱心总公司与?爱心总公司?1930名传销员传销纠纷如何适用[1998]38号通知》的复函中指出,“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和处罚,当事人之间因传销行为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宜将此类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应当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予以救济。由于传销和变相传销是一种非法活动,其上下线的关系不属于法律所认可的消费关系,另外,处于传销链条之中的一部分人属于经销者,自己根本不消费任何传销的产品,因此他们也不属于消费者。北京消费者协会也发布特别消费警示,重申传销者不属于消费者,传销行为不属于消费行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所以,主张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无辜传销受害者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传销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7. 传销被骗的钱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可以。无论是传销还是诈骗,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建议报警,如果对方以传销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则涉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传销被骗的钱可以起诉吗

8. 有人把我骗进传销了我可以起诉他吗?

一、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传销定义的演变 

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由于98年我国对传销政策的调整,逐步有人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了传效一词。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对“什么是传销?什么叫传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欺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传销行为的种类与查处机关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条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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